無論代寫,或抄襲,即使只是一篇應用文短文,連抄七到二十個字,在國外,都是嚴重的
事情。
(國外留學前三十名大學者者轉述),或許國情不同,台灣可以,美國不可以。)
然台大校長掛名風波一案已經告訴我們,在學術倫理上,我們是不得不follow美國的,台
大的學術倫理把關也不嚴。
可以的話,請疑問者,自行移駕國外留學版,或寫信給哈佛,耶魯這種大學的教務單位詢
問看看。就我所知,是不可以的。您們可以用英文和美國大學的教授溝通,陳述贊成謝詞
抄襲不逾犯學術道德倫理的意見,看看美國的教授,見解為何。連同報告論文代寫,可或
不可,一起問問,或去國外留學版上發問。我同意此文由你們直接轉錄到國外留學版。
作者: crown123 (crown) 看板: Master_D
標題: Re: 呃…謝詞抄襲,又凹代寫paper與作業,值得同情
時間: Fri Dec 2 17:33:40 2016
有網友私下提到,原文的推文排版和原文的聯結,不清楚。
只好自己回一篇,把重要連結聯上:
一,兩本論文部分拍攝如下:
https://imgur.com/t7MIUZT
a. 兩本碩博士論文其中一頁內頁
1.
-->四頁併排
https://imgur.com/2Oyr6FN
2.
-->兩誌謝詞併排
https://imgur.com/FtHxoWI
(可以看出女方的謝詞幾乎與男方同)
二,凹老公幫忙--
凹老公(男朋友)寫學術報告與論文大綱之前之公開blog絕大部分截圖,請點到本文最後
的
網頁:
原凹寫論文報告相關的部落格網址:
https://cloudcrab.tian.yam.com/posts
https://cloudcrab.tian.yam.com/album/8952996
(這部落格,與該文敘述凹博士班老公寫論文存在且公開很久,很多年。
猜女作者為了隱匿或其他原因,似乎把該
文章移除。移除前的點閱部落格人數就有幾千人
但最後被該系在職專班師生發現,立刻毀屍滅跡了?)
部落格還在
https://cloudcrab.tian.yam.com/posts
截圖-該公開文凹男朋友老公寫論文相關,寫學期報告,凹查字典的截圖在此:
https://imgur.com/7kA5h4y
若抄謝詞,和”凹"他人寫作業報告的動機,同時發生在一個人身上,真的是值得激賞,
或情有可原的行為嗎?
我們曾考慮過, 就持有的三項物證(還有別的沒爆出,沒貼到版面,可能也有其他證人
,這不清楚),可以將這些證據列為展開調查的起始點(起點而已),要求台大教務處底
下的倫理委員會如同fbi一樣,展開調查,搜證以及其他。但基於以下推文,以及過去台
北的其他私立大學教授檢舉過其他事項,則被搞掉出書的書籍內容,讀者早就不想對什麼
各校的倫理委員會寄予重望。因為從來,接獲學術檢舉時,連教授檢舉,都可以把調查權
移到那個檢舉人的系主任手上,台大至少發生過其他兩三起類似的事情,也就是被外校教
授檢舉的學生,該學生是被該系系主任調查,而完全沒有關係迴避。
--
1F:→ s973311: 住海邊的12/02 18:27
2F:→ crown123: 你再怎麼罵我,客觀事實就躺在那。12/02 18:32
※ 編輯: crown123 (223.140.191.210), 12/02/2016 18:39:41
3F:推 AnanP: 如果真的有代寫 往上報到教育部看看吧12/02 18:42
感謝建議
4F:推 fareen: 你就是當事者吧?被女生凹嗎12/02 18:47
5F:→ pcv510: 你為什麼不用本尊
國內外檢舉學術論文皆允許匿名,楊泮池校長也是被匿名檢舉。
網友給我的其他爆料資料,也是要求匿名
12/02 18:50
6F:→ pcv510: 況且你在這邊寫再多也無濟於事 浪費時間12/02 18:52
7F:→ wzmildf: 你跟當事人到底有什麼私怨自己解決好嗎 在這邊靠北人家12/02 18:53
8F:→ wzmildf: 有屁用,找個全論文最不重要的致謝來挑三揀四幹嘛? 我相
什麼叫挑三撿四?
不然要怎樣的標準?
只要符合版規,有客觀物證,那麼就這樣了。
請勿流於情緒。
12/02 18:53
9F:→ wzmildf: 信每本論文都有他的"玄機"啦,不過至少你抓到痛腳再說12/02 18:54
10F:→ wzmildf: 好不? 然後看是要開記者會還是爆蘋果都好過在這邊發廢文12/02 18:54
!廢文嗎?給版主裁奪,我連回文都很誠心而不挑釁。
11F:→ covis: 私怨12/02 19:00
論文代寫女方自己貼在網路上,怪自己還是別人?
這幾天我一直有新信件,就是女方的原系有畢業學生私下表示,其實他/她更早前還看過
女方在網路撰寫
,大意是:男方曾為了防止女方兵變,或為了求婚之類的理由,答應要幫女的寫”整本"的
論文。
而且女的還因為沒經過當時的教授同意,把類似的文章貼到公開blog上,這才使得換了指
導教
授…
當然了,對方是持有網路截圖,只是不想爆。
像這樣公開寫到網路上自爆。重點還是女方為什麼連簡單的查字典,寫報告,論文大綱這
種事都要利用男方的愛來凹對
方?
12F:→ crown123: 感謝建議。痛腳需要大家,學者一起來抓。每本論文都是12/02 19:11
13F:→ crown123: 需要大家一起看的12/02 19:11
14F:→ crown123: 如果真有這種能耐,我自己就是教育部。抱欠12/02 19:12
15F:→ crown123: 應該這麼說,如果蔡英文與馬英九有私怨,若馬英九自己作12/02 19:14
16F:→ crown123: 得天衣無縫,蔡英文有能耐抓到什麼嗎?重點是自己有沒12/02 19:14
17F:→ crown123: 有幹了什麼事情,而不要怕別人看到啊12/02 19:14
還有,"痛腳"每人看法不同。在美國,連台大生醫所教授發的論文圖片和別人相同,都不
可以。應該對學術論文的觀點從”嚴處理,從嚴看待,至少國外的標準很嚴,台灣也應該
跟進,才不一天到晚被國外檢舉啊。
不能抄,不能有代寫或找幫手的心態,這都是國外一流大學的標準,朋友留學過,說很多
大陸人與台灣人鍛羽而歸,被撤學位,都是台灣人認為的小事。
如果事情不能回歸理性層面討論,而總是流於情緒,或臆測他人動機,那麼我們也可以
懷疑匿名到國外檢舉台大校長掛名論文的人,叫做只是拿無關緊要的一兩張圖在作文章。
18F:推 JJAMESBOND: 評論別人先自審, 若要大家幫你審別人,先證明自己12/02 22:05
拿出實際證據就是證明,從不是空穴來風,拍照存檔
19F:→ JJAMESBOND: 你連po文都要新創一個帳號 隱藏身份12/02 22:06
20F:→ JJAMESBOND: 這心態... 難怪被顧人怨12/02 22:06
21F:推 ckjeans: 致謝根本與學術無關 感覺小人心態
---您為何不質疑女方利用男方的愛凹老公代寫論文? 怪了,然後你怪看到的人是小人?
論文代寫在國外要公開調查並撤銷
學位的,只有在台灣是網友們允許的是嗎?你偏離物證交點嗎?
女的自己在部落格承認”凹"老公寫論文,當時網友截圖時已累積幾千人次,你為什麼不
說這點?
連最不用花腦筋,可以自由發揮的論文誌謝詞都要抄,那要花腦力的論文本文,如女方自
己踢爆,難道都自己寫的,老公沒幫忙嗎?
12/02 22:59
22F:推 luismars: 確定能打中要害才出手呀,不然何必浪費時間呢?
謝謝建議,從沒有什麼打人要害的想法。
因為真正掌握要害的,很可能是指導過女方的指導教授們之一,或其他早期看過部落格更
聳動內文的學生,她們也有截圖。
換言之,有第三個比前兩項更直接的物證(女方的網友提供),那物證如果傳檔過來的人
同意,就可以聯結。
你們當中如果有人想要保護女方,就要理性討論,就事論事。
回到主旨:原先知情的學生或老師或網友讀者何其無辜?看到論文代寫的部落格敘述不是我
們的眼睛該死,看到誌謝詞全抄,也不是讀者的錯,讀者也覺得很倒楣,好嗎?
為什麼不去怪不用腦袋自己寫個有新意文字的謝詞作者,為什麼不去怪連查字典,寫報告
這種小事都要老公幫忙的學生?
12/02 23:10
23F:→ luismars: 如果跟他們有私怨或是純粹看它們不爽,Do it!12/02 23:15
24F:→ luismars: 若跟他們無瓜葛又打不中要害...就出門去做其他事吧。12/02 23:16
25F:→ harry50244: 欠噓哦 本尊搬出來再來公審別人12/02 23:58
26F:→ maxsho: 那是他們倆人的事 關你屁事 如果你是男方自願幫寫有捅出的
凹論文代寫,或論文代寫,都是學術上極為嚴重的事情 ,且涉及公眾利益,可受公評。
不相信您可問律師,或問您的學校。絕對不是兩個人之间的事。
"凹”論文代寫會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無論律師,各校教務處,一定和您的看法不太相同
的。
12/03 01:07
27F:→ maxsho: 心態很糟12/03 01:07
不要隨便臆測他人動機
論文代寫是觸犯學術天條
代寫學術報告在國外也要撤銷學位。您可以上phD版問問,我有很多正在國外攻讀博士們
的朋友,是這麼說的。
28F:推 bown: 如果你不是跟男方有仇
誤會了…
如果要整那個男的,或女的,您們自己看男女方論文封面的畢業年度,那不是早在男女方
碩博士畢業的時候就可以檢舉到教育部?畢業多久了?
就是在台大圖書館參閱論文作品,掃下一堆論文一本一本參考時,赫然發現了謝詞相同的
秘密(過目不忘,是在下的缺點)
我問過正在國外留學攻讀phd的同學朋友,她們說此風不可長,在國外是不行的,即使論
文謝詞不是論文本文,但按國外規定,連交一篇期末心得感想給教授,都不可以抄,之前
就有台灣學生抄,還自費去的,因為一篇心得感想是抄的,被丟了學位,損失台幣好幾百
萬。
”抄”況且不行,那論文代寫,報告代寫,或凹,在國外,正在代寫的進程中還沒代寫完
,被同
學檢舉,那一定也是撤銷學位
在國外一流大學,同學檢舉的風氣很盛,幾乎八成被撤銷學位的主因是同學檢舉,畢竟她
們學生的觀念,是誠實比靠人脈關係來得重要。
國外同學私下來信表示,如您們當中有不了解的,可以自行發文到國外留學版(ptt網站
就有這版),問問看,國外的學術檢舉,以及謝詞抄襲,報告代寫等事宜。
與其在這裡台灣碩士版和我argue,可是台大校長掛名案被國外匿名檢舉一事可得知, 我
們台灣人想護航女方誌謝詞可以抄沒有錯,論文與報告代寫沒什麼,這些想法,在美國一
流大學不一定適用。
您們有不同意的,把您們的疑問轉貼到什麼"國外留學版”,問問看國外在哈佛,
史丹佛這種等汲留學的台灣網友們,她們的國外學校是怎樣規定的,同學們如何檢舉的,
一併去問問看,好嗎?
至於台大教務處,聽說最近是焦頭爛額,被台大校長那一案搞得生不出一個學術倫理委員
會的對外公平公開的中立迴避的,可對外公開的審查委員名單。所以台大校內才有聯暑…
他們那單位根本目前是搞不定的。
(誠心建議,"戰”友們可以去國外留學版問問,看就論文代寫與文章抄襲,國外的撤銷
學位辦法上面,能不能給您們滿意的答復)
※ 編輯: crown123
29F:推 luismars: 光書皮跟謝誌不行啦,部落格內容也可以說是愛人間打情罵
我喜歡你理性不挑釁的口氣。
部落格或臉書文字下筆可是要很小心的,律師或學術界非常重視這樣的事情。從沒有人把
文字當玩笑看
。
還是請參考以下文字,台灣的學術倫理規範執行已死,不然秋水堂書局為什麼有其他大學
的教授出書爆料台大某三位碩博士生抄襲他的作品,那些含博士生在內的學生,當時竟然
是被他們系的系主任調查?而且最後是以行政裁量權兩小時結案?
在台大或任何大學在台灣,所謂的教務處底下的學術倫理委員會都形同虛設。最後也是內
部的教授或關係良好的教授進入了審查單位,學生也不知道。不然,還會被出書嗎?
30F:→ luismars: 俏;論文主體論述內容有抄襲或是虛偽不實才有機會。
感謝樓上的理性回應。但你有沒有看過推文?還有其他網友提供的截圖沒有貼上來?
還有其他不想爆料但知情的師生或網友??女方曾另一篇文章寫過(臉書或blog),大意是
:"老公想幫她寫論文,以防止她兵變或求婚”?教授知情後,立刻就作了類似解約的動作(
?)
知道的不肯爆料,但持有證據。
當然,光憑一個部落格截圖,頂多只能要求台大校方組成委員會,就截圖這些起始點展開
調查。
但學生,讀者們不信任各校的倫理委員會,因為每年都有外校的教授啦,學者啦檢舉
到台大,從來都是不了了之。不信的話你們打聽看看。
在台灣的各大學,無論檢舉什麼東西之前連北部一知名私立大學檢舉台大某文學院的博士
生抄襲,台大的作法,是兩小時行政裁量權開會,讓該系系主任自己去調查那博士班學生
的論文,然後回報教育部。整個調查報告往反的公文影印本多張,都被出書在台大對面的
秋水堂書局。
所以,連淡江輔大教授親自檢舉,都這樣搞了。
不用提供什麼證據給各大學作為調查的起始點,我不是fbi,沒這能耐,台大學生如果提供
其他起始點的證據給校方,要求台大調查,台大也沒有能耐和魄力調查,而且全台灣所有
的大學都是如此,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編輯: crown123 (42.72.180.122), 12/03/2016 08:35:41
※ 編輯:
31F:推 iamchyun: 笑死 自己先錯現在怪別人挑三揀四?
錯在哪裡?
挑三撿四 那四個字不是我寫的,麻煩你回前面看一下
12/03 10:45
32F:→ JJAMESBOND: 奇怪.. 都比對致謝了,為什麼不比對一下裡面的內容?
12/03 10:56
33F:→ JJAMESBOND: 抓到專業內容有抄襲,不是更一針見血嗎
確實看過內容,仍應該請教國內外專業人士才能確定女方是否也有抄別人的。
不過,就論文凹老公代寫的部分,確實是女方自己自陳,一針見血。自己上網公開承認曾
凹老公寫報告,論文 又凹查字典。最後老公還答應了(??)
你JJAMESBOND要不要針對"女方自陳”的部分,提出說明?
律師提過,女方自己自陳犯學術倫理的動機,這要別人幫她凹,很難。
怎樣?凹別人代寫論文,查字典 寫報告是良好的學術人的品德或心態嗎?
各位在這裡戰了老半天,能不能回答我原先的標題或主旨:
名校而非阿理不答學校的碩士論文誌謝詞整篇抄博士班老公的,就社會道德觀感上,評價
是正面還負面?
再來,凹老公查字典,老公還答應,女方為文又凹寫論文大綱與報告,這樣的女方心態,
ok嗎?
如果不是有其他未爆料而其他內部教授持有的證據(為什麼女方網路一貼出老公要幫她寫
整本
論文以作求婚禮物,前一個可能的(指導)教授看到以後,解約了呢?(有疑點))…
女方都沒有道德瑕疵的話,換了教授,是什麼原因呢(網友提供 )?
如果你是女生的指導教授,樂見學生在臉書,部落格承認論文代寫嗎?開玩笑也好,哪個
教授禁得起?
※ 編輯: crown123 (42.72.180.122), 12/03/2016 11:59:57
34F:推 JJAMESBOND: 所以你只是想要大家跟你說 她這樣的確道德上有瑕疵這12/03 12:10
35F:→ JJAMESBOND: 我覺得你太早po文,至少先等專家鑑定完再來發文12/03 12:10
36F:→ JJAMESBOND: 你可以刪文 然後確定專業內容有抄襲 再po12/03 12:11
37F:推 JJAMESBOND: 一點建議,你可以讓大家線上填表單,來統計大家的回應12/03 12:22
1.我不需要刪文,您所提的我更早時就想過。其理由在文章內。
是非對錯與事實這麼清楚的東西,幹嘛需要投票?
中國人的"積非成是”成語告訴我們,投票不代表是非的展現。
更何況,謝詞整篇抄老公的就是客觀事實,而論文與作業的撰寫倫理符公眾利益,請問需
要投票什麼?
自己在公開的部落格自陳"凹”老公代寫論文與報告的動機,既為自陳,客觀文字在那,
何需投票?
(是非對錯無轉寰餘地,總不能一群人投票,硬凹"殺人是對的”,所以從此以後黑白顛倒
。)
2.台灣的各大學的學術倫理審查委員會形同虛設 且台大的這委員會按網路公布的章程,
是審查委員
不對外公開-根本不用浪費時間檢舉。不過有興趣的網友可以把你們手上有疑點的論文,
投到美國的網站。
我文章寫過,台灣是有學術專家,也有刑事鑑定專業人員。
但學術界包庇與靠關係,不仗義直言,非常嚴重。
由於學術界官官相護,與不惜為了校譽或系譽,而掩蓋犯罪或學術瑕疵者(類似的新聞
不勝枚舉,請見輔大心理系夏林清等教授,以及該校如何處理性侵害案的九月大新問,學
術檢舉被台大校方吃掉一案,歷史系前幾年發生的,也去台大對面的書局查一本盧建榮教
授的著作)
台大的學術倫理委員會,調查委員會根本形同虛設,委員名單審查任何的檢舉案名單都不
對外公開(請見網頁章程),專家們如果熟識女方或男方,都是幫忙掩護,因為都是認識
的人在保護這些學生,或保護校譽或系譽,聯合校方吃案。有專家,卻會因為人濟關係幫
忙掩護。這不是公開的秘密嗎?
前幾年檢舉的教授學生這麼多,草草了事對教育部作假報告的學校很多。
教育部說,他們沒有仲裁權,電話上說,如果台大認定某本論文舞弊,而政大對同事件認
為沒有舞弊。則教育部根本不管,通通把權責丟回各大學,而國外則不是如此。
所以只要台灣的這個論文舞弊者和該系該校與老師們有良好關係 例如台大,則調查委員
會的委員在內部成員不對外公開的狀況下,可以讓該系系主任自行調查自己的學生(那文
學院某系的事都被爆到書局了)。
系主任替作弊學生過關作了假的調查報告後上陳教育部,因為教育部不管,放縱,這事情
就結案。
很多起類似的事情每年在每一間大學發生。
至於台大某系的弊案,請見盧建榮教授的著作。
有一些專家學者們為了熟識的學生或學校護航 弄有學校官印的假報告給教育部。
你說 在台灣,檢舉有用嗎?
看看台大校長的案件,台大的學術倫理調查委員會還是不敢對外公開,懂了嗎?
※ 編輯: crown123 (42.72.180.122), 12/03/2016 12:45:42
順帶一提,不是我替台大工會最近在此版的發文打廣告 而是裡面的內容寫得太好了
各校的教務處之下的倫理委員會形同虛設,遇檢舉時 還不敢公開審查委員會的對外公開
名單 很多都是校方秘書室直接丟公文給教務處或倫委會,那因為行政單位或倫委會怕麻
煩,調查浪費她們喝茶看報作研究的時間,所以再行文丟到被檢舉的該系,指示該系系主
任自己調查自己名下的學生。
系主任作了報告以後不具名也不蓋上系主任關防,再丟回校方上級單位,上面蓋個校章。
這就是公文流程,而且是學生檢舉論文舞弊,外校檢舉抄襲,學生檢舉同學打人 很常見
的根本不調查,就丟系主任自行處理的模式
你們沒經歷過,還以為真的有什麼倫理調查委員會嗎?沒有!教育部的督導,也只是踢皮球
而已!
※ 編輯: crown123 (42.72.180.122), 12/03/2016 12:55:43
38F:推 luismars: 如果她耍賴說:「部落格內容是開玩笑寫寫的。」然後論文12/03 12:48
39F:→ luismars: 主體沒問題,那要撤銷其學位不太可能。12/03 12:49
40F:→ luismars: 「大學自治」是天條,就算是行政法院也不會審查其論文, 12/03 12:50
41F:→ luismars: 法官只會採納學術委員會的決議。12/03 12:52
42F:→ luismars: 「自校的論文自校審」,除非真的賴不掉,基本上都放過。12/03 12:53
43F:→ luismars: 除非法官真的很雞婆要親自比對論文內容...不過可能嗎?12/03 12:55
44F:→ crown123: 樓上的,我完全認同你的見解。可惜我的目的不是你猜中 12/03 13:01
45F:→ crown123: 的。12/03 13:01
台灣的學術倫理寫在各校只是裝飾,學校不抓,看到也不罰,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太多了。
教育部也是聯合各大學一起河蟹。不然最近台大學生工會的主張就不會寫這麽好了
其實,不管是我檢舉要求台大校方就針對女方的論文作進一步調查,或政大輔大或任何大
學的教授要求進一步調查都不會有用,五年前左右盧建榮教授出書,揭台大吃掉抄襲弊案
改由系主任自己調查自己的學生,還有其他的檢舉案都被吃掉
我們已經很失望了。
除非國外來函檢舉各大媒體,例如這次的台大某教授掛名案,才會有用。
早就看透這一切。
就算你們本身是教授,自己去檢舉,也不會有用。哪個專家學者會額外花時間審查別人的
論文?他們有專業,可是不想得罪同業,又想掩護同系。
只能靠輿論,而輿論建構在人們內心的道德標準尺度有多高。
少傻了,教育部與各大學的審查委員會,根本不會認真調查,送給大家
※ 編輯: crown123 (42.72.180.122), 12/03/2016 13:11:16
告訴您們我的結論(依前述):例如以台大校長掛名案被國外學術網站檢舉為例-
若同一案是由其他台大教授,或其他大學教授檢舉,我保證一定無聲無息被吃案。
除非國外檢舉,又媒體大肆報導,不然,你們不用花心思去檢舉或要求學校調查,那些教
授或行政人員,巴不得自己可以休息的時間多一點。記者與國外媒體不報導,他們大可以
全部丟該系的系主任"自行處理"!
這,就是答案。
只有與論,才能對那些可能被河蟹的案子施壓。
故不用再慫恿我們檢舉。
連大家都同意可以抄,可以代寫。您們若有興趣,憑物證投訴一下學校吧
※ 編輯: crown123 (42.72.180.122), 12/03/2016 13:22:00
46F:推 luismars: 還是有被撤銷學位論文的,但是是比較倒楣的幾隻小蟑螂。12/03 13:16
47F:→ luismars: 油到發亮的肥蟑螂們已經存在生態系中很久了,大家只能一12/03 13:17
48F:→ luismars: 起共存,這的確是現實。而且牠們也不會乖乖被殺的。12/03 13:18
樓上的,謝謝告知。套一句今年台大畢典誌謝詞至詞人葉丙成教授提過的一段名言:
"你可以欺騙全世界,卻騙不了自己"
到底是不是在求學時期每一個英文單字自己查,報告自己寫,論文自己來,不麻煩別人,
這
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誰幫她緩頰是其次,自己可是最清楚自己的)
不用投訴,你們也不必投訴, 所有大學的學術審查委員大部分運作的方式 或校方處理,
多數只是公文丟回原系主任,或者確實有成立學術審查委員會,ˇ但委員名單不公開形成
黑箱作業的時候(請看各校學術審查章程與規定),就表示內部的委員可以調包成被檢舉
人所認識的人,因為校方並沒有要求調查委員簽署絕對與被調查人完全不認識也無學
術關系的的切結書...
所以學校裡面接獲舞弊調查的檢舉,由自己調查自己,不像美國有大學之上的
專職管學術調查的單位負責中立調查各大學的學術舞弊,是很難有公信力的(指的是台灣)
官官相護的大學不知有幾?
他們只怕記者而已。
離開了。
※ 編輯: crown123 (42.72.180.122), 12/03/2016 13:30:58
49F:→ RumiManiac: 你是對的,只是連某台大校長都能把畢業論文鎖個十年了12/03 13:31
50F:→ RumiManiac: 我實在對台灣學術倫理不期不待 (茶) 12/03 13:32
您說的這位校長鎖文的原因,是因為很多人罵那個超能力研究不合常理。他大概感到很煩
,乾脆鎖掉。但還是有到各大學演講提他的研究…所以鎖文動機我才是被網友罵。當然我
不一定猜對。
那我很好奇的是,凹老公寫論文和報告的這個女方,何時把凹代寫敘述的公開部落格文章
刪除了?
※ 編輯: crown123 (42.72.180.122), 12/03/2016 13:42:18
51F:推 luismars: 而且現在系主任還有助理教授去扛的...位階還比蟑螂低。12/03 13:40
不會,學生集體打架欺負人,或檢舉舞弊到教育部,通常台大從教育部接到的公文最後直
丟該系,由該系主任親自處理!因為他要向上負責!
學務處的公文,自己要處理的,也丟該系。教務處的也丟該系!只有系主任可以掌握公文!
有曾經是上面看都不看也不了解,蓋章。
※ 編輯: crown123 (42.72.180.122), 12/03/2016 13:46:12
還是希望回到本文焦點:
可不可以凹查字典,寫報告,寫論文大綱(網路自陳),
又恰巧論文的謝詞相同(的謝詞)
看了覺得很無言。
至於檢舉,這倒不必了。
如前述。
但中肯地說,一個學校裡什麼人都有,我相信台大還是有好教授,好學生。(不必一竿子
打翻一條船,只是恰好看到)
只是台大校內官官相護,坦護自己學生不惜由系主任出來自己調查自己的學生的陋習,應
該要改掉。輔大也一樣,有中國人的地方,常要出來坦護自己人,為了系譽不惜曦牲學生
,這是華人的習慣或悲哀
其他旁支的敘述,只是回應為什麼不檢舉?因為歷年以來,各大學的檢舉案,沒什麼作用
。
14:04:07
52F:推 f496328mm: 推你這篇 抄襲管他在哪裡 一樣是抄襲12/03 13:54
53F:→ f496328mm: 一堆人認為小事不重要,台大就是覺得掛名不重要12/03 13:54
54F:→ f496328mm: 所以才被爆出來,變成現在這麼難看的局面12/03 13:55
55F:推 f496328mm: 在國外,抄襲被抓到,你學術界的人生已經結束了12/03 13:57
56F:→ f496328mm: 不像台灣一堆靠人情包庇,靠關係等等,真的很可恥12/03 13:58
我有同感。
台灣太多人是非不明,積非成是。
以為只是一篇謝詞,先生同意太太抄得整頁幾乎一樣叫作值得同情。
抄過去只要三秒,但我朋友們曾為了一篇感恩的謝詞,在最後論文完成期間,就那一頁,
花了三天時間寫,而且她身體不好,有紅斑性狼瘡。寫完論文後沒多久,因病過世。
很多台灣人以為抄那一頁沒什麼,殊不知論文舞弊是違反了他們的公眾利益。別人用生命
,賣肝寫論文,有人還曾求好心切去醫院掛點滴住院,甚至重病過世。
那麼如果我們對那些只需三秒copy別人的敘述直接貼上的人,卻覺得沒什麼。那請問對那
些寫一頁謝詞也這麽認真,自己親自查字典,寫報告,而沒有外援的人,這種看法,公平
嗎?
論文抄哪一頁還需絞辯?別人一個誌謝詞花三天寫,有人花三秒copy.所以含謝詞撰寫,是
不是涉及公眾利益?其他研究生看到,為什麼不生氣?
57F:→ RumiManiac: 不只是不合常理喔,而是引用的資料被證實是假的。12/03 23:02
58F:→ RumiManiac: 這種情況很大條的,不是啥煩不煩,被發現當然趕緊鎖了12/03 23:04
※ 編輯: crown123 (223.136.65.159), 12/03/2016 23:57:27
59F:→ crown123: 原來如此,了解了。謝謝樓上的補充
60F:推 f496328mm: 應該說,你連致謝都用抄的,那論文可信度如何?最簡單12/04 10:39
61F:→ f496328mm: 的都用抄了,做的研究誰信?12/04 10:39
62F:推 f496328mm: 論文代寫、抄襲,一般來說,那些東西不是自己的,不會12/04 10:44
63F:→ f496328mm: 增加自己能力,但卻靠這張紙+關係,去獲得利益、甚至 12/04 10:44
64F:→ f496328mm: 教職,劣幣驅逐良幣,整個社會只會持續退步12/04 10:44
65F:推 f496328mm: 但是,這個社會,不是因為壞人而毀滅,是因為好人的漠12/04 10:48
66F:→ f496328mm: 視、不作為,所以原PO真的要去檢舉,雖然在當今的體系 12/04 10:48
67F:→ f496328mm: 下,檢舉沒多大用,但還是試試看吧,加油12/04 10:48
謝謝。台灣的學術風氣敗壞到什麼樣子,看這幾個月的新聞就知道了。而且是從上爛到下
,從下爛到上。除非國外檢舉來台灣,否則,靠著廣大人脈,很難有事。
據私下來信爆料者表示,他們也覺得不需要檢舉,
理由是男方,女方在台大原系師生那裡原本就有絕佳人脈,經常一起吃飯,互動之類的。
不用浪費時間檢舉!
華人社會通常是對人不對事,想到是朋友就不分青紅皂白力挺。
而台大的學術倫理委員會屆時也會輕輕放過,因為按照過去慣例,兩系屆時為了系譽或保
護自己學生,跳出來護航或私下進入倫理審查委員會的機會非常高。有人這麼預測。
看人情而不看是非,是華人社會的弱點。故在下無意願檢舉。
68F:→ buttleliu: 抄襲肯定成立,不過致謝不在口試評分範圍內12/04 17:20
69F:→ buttleliu: 所以很難據以撤銷學位。12/04 17:21
感謝回覆。所以才需要更進一步了解論文內容到底怎麼生出來的?連謝詞都可以抄了,實
在令人懷疑 ,可惜沒有一個像樣的單位可以調查
※ 編輯: crown123
f496328mm:其實凹代寫報告,在美國也是立刻被撤銷學位的。但所有網友覺得凹寫報告沒
什麼
70F:→ a90648: 其他不予置評,但是你知道封面排版是有規定格式的嗎?12/05 17:25
※ 編輯: crown123 (42.73.215.191), 12/07/2016 14:52:17
71F:推 sherryst1: 這個故事是告訴我們台大經濟在職很好混嗎? 12/11 03:01
※ 編輯: crown123 (42.72.115.226), 01/12/2017 12:37:09
※ 編輯: crown123 (211.72.13.115), 10/08/2017 19: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