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te (南方的風)
看板Marxism
標題Re: (中時)台聯:資遣抗議勞工!
時間Mon Sep 22 18:15:04 2003
黃宗源
全國工業區廠商聯合會理事長
中小企業主
正是資本家階級
他在2001年的經發會時要求把抗議的勞工通通抓起來
要求廢除勞基法
這幾年帶頭要求修改勞基法 讓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鉤
他說的把抗議員工通通資遣,但
依據台灣的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規定: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身為立法委員和資本家的黃宗源講這種話已有悖法亂紀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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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18日
陳水扁當選總統1週年
巴黎公社革命130週年
歌手范瑋琪的生日
你說我該用那一種心情來過這一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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