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ZDX (梧桐葉落時)
看板MartialArts
標題Re: [心得] 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時間Mon May 5 01:40:40 2008
我覺得「要很了解是誰對誰錯」,在幫吧,
不然絕對別冒險…
到場也可冷靜的談判(如果可以的話),了解狀況在做打算,
真的是對方理虧,又排釁,立場有利就動手吧,
我的觀念非常保守,
拜託,練的要死了都沒人可以打,
真的很難過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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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21.60
1F:→ nra7346:你說那麼多條件遠不如一個條件重要... 05/05 01:43
2F:→ nra7346:確保你請得起厲害又大牌的律師讓你至少在法律面得以保全.. 05/05 01:43
3F:噓 jdemon:為了打人練武? 練再強都不會比律師強啦.. 05/05 05:00
4F:推 yjon1117:除非能證明你是為了防衛自己的生命財產或是屬於自己的正 05/05 10:40
5F:→ yjon1117:當權益出手..否則說再多的理由在法律上都是鬥毆.不是誰欺 05/05 10:40
6F:→ yjon1117:負誰 05/05 10:42
7F:推 loveloser:想打就去約戰交流阿 (我是指合乎禮的約戰 不是亂戰) 05/05 19:05
8F:→ loveloser:千萬不要練一堆卻沒實際印證 永遠不知道實際對打的差異 05/05 19:05
9F:→ maskzero:別以為打完就算了 若道歉就能了事 這世界就不需要警察了 05/05 21:14
10F:→ maskzero:另 找律師也得看對象的 有些可以化神奇為腐朽 幫你送進土 05/05 21:15
11F:→ maskzero:城看守所參觀的... 律師喔 現在素質都...不惹事為上策啦 05/05 21:16
12F:推 kuwawa:找了二十幾個人, 裡面很多練家子, 感覺不像要談判咧 05/06 06:36
13F:推 RalphHsu:沒人說談判一定要坐下來用嘴巴談啊..有人用肢體動作 05/08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