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KWINER2002 (嘟少爺)
看板MartialArts
標題[心得] 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時間Sun May 4 02:23:27 2008
既然有人問了
那我直就說了
在我20歲上下,當時年輕,正氣盛
有個朋友說他被欺負,要我過去幫忙
他當時是這麼說著的:
『嘟!你挺不挺我就看這一次了!』
朋友有難當然幫忙,而且他也知道我會武術
當時他們約在新竹某個有水池的公園
我只記得
我們約20幾個(而且有幾個是女生來看熱鬧的)
想說幾個都是練過武術的人
根本不擔心對方
對方有快100個
都是那種飆仔......
而且全都有帶武器!而且全都有帶武器!而且全都有帶武器!而且全都有帶武器!
而且全都有帶武器!而且全都有帶武器!而且全都有帶武器!而且全都有帶武器
當時看到不對勁,大家火速上車(我們幾個有開車)
在開車落跑的時候
有幾台飆仔的機車被我們撞飛(當時為了逃命,沒辦法...)
然後,大家安全回到家...X的,我的車牌被記下來...
連同幾個朋友
都被抓去警察局問
當然,我的反應是跟警察說:
『當時我們是為了逃命,所以才落跑的。』
但是警察卻冷冷的說:
『你撞到人就該停下來,而不是離開現場。』
X的,對方是飆仔!停下來就要看我們橫屍街頭了!
到最後,三個人被吊銷駕照,並且判公共危險罪(判刑半年,緩刑三年)
我總共賠了20幾萬
但是當事人當作沒事,繼續的在外面消遙
一塊錢都沒幫忙出,還把這件事情當作是他的戰役,在外面說的天花亂墜
寫到這
大家因該很好奇是什麼原因吵起來的吧
是因為他在某PUB虧人家的馬子,然後跟人家男朋友嗆聲,然後鬧的這麼大。
他卻跟我說,他是因為不小心在PUB撞到人,然後對方找碴
我卻在最後才知道事實的真相
而且這真相是朋友的弟弟跟我說的,他說我很好騙,而且愛打抱不平,所以利用我的個性
上面的弱點,當他的打手。
所以我才會對成大事件這麼感冒
加上他犯的三個錯誤
1.學武之人戒之在鬥
2.不可傷及無辜
3.把打輸的事情說出來然後博取同情
因為當事人說明的不會是真相,這是我最清楚的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73.33
1F:→ nra7346:這也不是同情不同情、打贏打輸的問題啦... 05/04 02:30
2F:→ nra7346:這是良民的悲哀...沒辦法...分辨好人壞人的資訊成本很高的 05/04 02:31
3F:→ wholewing:一開始想說二十幾個人好多,按下一頁之後.....一百個orz 05/04 02:33
4F:推 errantknight:所以說妹不能亂把...吧 05/04 02:43
5F:推 BazooCannon:推一下嘟大 小弟對於成大事件 跟嘟大有一樣的感覺 05/04 03:03
6F:推 qwerkboy:推荐這篇文章... 05/04 03:10
7F:推 takano:宛如霍元甲內的劇情... 05/04 03:29
8F:→ PKWINER2002:更慘的事情就是發生在我身上,三月十二號被開一張無照 05/04 03:39
9F:→ PKWINER2002:駕駛,整整被罰了六千... 05/04 03:40
10F:推 jdemon:推....快去補考一張駕照吧 @@ 05/04 04:33
11F:推 bandoll:戒之 05/04 09:00
12F:推 bandoll:請問有沒有判決書字號? 05/04 09:01
13F:→ PKWINER2002:原本永久不得考領,目前改新法,我還得等一年左右... 05/04 09:59
14F:→ redeploy:令我想起霍元甲的劇情...虧別人馬子那段 05/04 10:00
15F:→ PKWINER2002:判決書放在新竹...我也要有時間回家才知道判決書字號 05/04 10:01
16F:→ redeploy:不過誠如之前t大所言 感覺武術的成分較少 打架是非較多.. 05/04 10:01
17F:推 biowave:你的結論真的有夠偏頗..... 05/04 10:22
18F:推 lqz:兩個事件 警察都是幫黑道的... 05/04 12:03
19F:推 kuwawa:原來是過往的事件造成你現在的想法... 05/04 13:04
20F:推 pobm:感謝PK大分享~~人心實在比我想的險惡多了.. 05/04 14:02
21F:推 tigotigo:我比較好奇是哪一帶的飆仔 100多個不是小數目 05/04 15:19
22F:推 maskzero:練武之人戒之在鬥 推~~ 05/04 15:44
23F:推 ginhuang83:所以警察到底是用來保護誰... 05/04 15:54
24F:推 maskzero:警察是用來保護 會自己保護自己的人.... 05/04 15:56
25F:→ andytwtw:要是對方只來兩三個人呢?換你們圍歐他們?講的好像自己 05/04 18:59
26F:→ andytwtw:都沒有錯一樣… 05/04 19:01
27F:推 chind:推薦這篇文章!~ 05/04 19:42
28F:推 jdemon:警察保護有錢人與懂法律的人 05/04 21:46
29F:→ in0205:因為自己判斷失誤而對人性徹底絕望? "囧" 05/05 00:10
30F:推 fco:我覺得你還漫塞的^^!! 05/05 01:20
31F:推 KempspeeD:不知道哪邊出產飆仔???去新竹版搜尋關鍵字 "仔" 05/05 02:25
32F:推 kuwawa:好奇怪, 一開始己方找了二十多人, 擺明了就是要打群架了 05/05 07:55
33F:→ kuwawa:很明顯地這不是什麼好的場合/活動, 出發前就該想清楚,而是 05/05 07:56
34F:→ yao7427:原po真塞 如果真的被打也是剛好的 05/05 22:43
35F:噓 fema1esex1:自己被打就不能同情別人犯錯嗎?自以為可憐就有立場罵 05/23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