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Megumin (望月穂波的專屬刻印蟲)
看板Marginalman
標題跟各位板友分享一個上位法個資法的小秘密
時間Sat Aug 15 22:37:38 2026
我發現最近脆上最近滿多這樣的討論
引用公開的司法院判決或是引用公開的臉書資料
來搞肉搜或是公審
接著就被告個資法
而且我看法院承認的刑事案件也越來越多了
個資法的刑度還比什麼誹謗、侮辱還重
大家普遍上都認為
阿這些不就是公開的資訊
憑什麼司法院可以公開 我不能公開
但其實個資法分的非常細緻
蒐集跟利用是完全不同的事情
你拿到他公開在網路上的判決或是拿到他的公開臉書
這個叫蒐集 完全沒有問題
但是你拿到他的判決或是臉書
並且貼在邊板上
那就是利用
利用必須要符合公共利益
也就是說你單純為了報復、公審、肉搜這種事情貼在邊板上
很難會被認為是公共利益
不管是貼判決還是貼對方的fb、學經歷
對方很久以前在ptt上貼他哪間學校系所聯絡方式的文章
如果不是為了公共利益 這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
雖然我沒律師執照
不過你們可以看在我願意放下原神半小時
打這篇文章的面子上
注意一下這件事情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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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65.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arginalman/M.1786804660.A.07F.html
※ 編輯: ILoveMegumin (114.36.65.95 臺灣), 08/15/2026 22:38:56
1F:推 h5566: 好08/15 22:39
2F:推 Excrement35: 好08/15 22:39
3F:推 WindSpread: 好 謝謝這位原批同志的苦心勸導08/15 22:39
4F:推 hsy1007: 好08/15 22:41
5F:推 snocia: 好08/15 22:41
6F:推 KanaCoco: 我又想使用了08/15 22:42
7F:→ ILoveMegumin: 你不要再使用美月了08/15 22:42
8F:推 NekomataOkay: 告訴你一個 大 秘 密08/15 22:42
9F:推 PogChampLUL: 大師08/15 22:43
10F:推 WindowDragon: 那邊板炸板事件的文可以告嗎08/15 22:43
11F:→ crimsonmoon9: fb那種花五塊錢查車牌車主資訊的也一樣嗎08/15 22:43
12F:推 diefish5566: 好08/15 22:44
13F:→ ILoveMegumin: 叫雲蟲以後不要再貼起訴書跟判決書了08/15 22:44
14F:→ ILoveMegumin: 一方面是為了他不要再堆前科08/15 22:44
15F:→ ILoveMegumin: 另一方面是為了過勞的司法人員跟警察的著想08/15 22:44
16F:→ KitsuNixya: 好08/15 22:45
※ 編輯: ILoveMegumin (114.36.65.95 臺灣), 08/15/2026 22:45:47
17F:推 Furina: 大師08/15 22:45
18F:→ Javelin: 好 愛您08/15 22:46
19F:推 aioiwer318: 好08/15 22:47
20F:推 Wardyal: 為什麼會突然發這篇文 08/15 22:47
21F:推 KNTS: 好08/15 22:47
22F:→ ILoveMegumin: 結論:就算是公開資訊也不能拿來肉搜 08/15 22:47
23F:推 weilu0228: 原神牛逼 08/15 22:48
24F:推 chuchu000: 你這樣講雲重又想貼了 08/15 22:48
25F:→ chuchu000: 他就是反社會人格 08/15 22:48
26F:→ ILoveMegumin: 因為我最近看到一堆人在脆上吵這件事 08/15 22:50
27F:→ ILoveMegumin: 甚至連從業人員有的都還講錯 我覺得事情很嚴重08/15 22:50
28F:→ ILoveMegumin: 他們都能搞錯了 一般人更容易搞錯 08/15 22:50
29F:推 mikehu: 如果只貼判決書應該是沒事吧? 08/15 22:50
30F:→ mikehu: 然後也沒肉搜的08/15 22:51
31F:→ mikehu: 話08/15 22:51
32F:→ chuchu000: 貼就是使用08/15 22:52
33F:→ ILoveMegumin: 只貼公開網站的判決書=蒐集絕對沒事08/15 22:52
34F:→ ILoveMegumin: 但接著就是要審查你為什麼要貼判決書 有什麼目的 08/15 22:52
35F:→ ILoveMegumin: 法學研究 針對法律問題分析=公共利益safe08/15 22:53
36F:推 scmono: 好 大師愛您 08/15 22:53
37F:→ ILoveMegumin: 肉搜、公審=很難被當成公共利益 08/15 22:53
38F:→ redDest: 有人不爽我查我貼在別板的小秘密可以吉了嗎 08/15 22:54
※ 編輯: ILoveMegumin (114.36.65.95 臺灣), 08/15/2026 23:15:59
39F:→ SecondRun: 大師 08/15 23:16
40F:推 kitune: 好 08/15 23:19
41F:推 qalin: 好 謝謝你 08/15 23:25
42F:推 autodeskmaya: 好 謝 08/15 23:35
43F:推 zs111: 好 08/15 23:36
44F:推 paul1951: 推推 08/15 23:37
45F:推 zs111: 貼判決書避雷算不算公共利益 08/15 23:38
46F:→ srxteam0935: 好 08/15 23:58
47F:→ alex257984: 好 08/16 00:16
48F:推 zakokun: 大師 08/16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