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stop (禮義廉恥國之四維)
看板MapleStory
標題[心得] 重PO 關於買賣被騙完整過程
時間Sun Jul 9 23:11:50 2006
======前 言=====
因為之前幾次都是斷斷續續PO的
後來搬家也沒時間整理
有板友提到我似乎沒有說明是為何被騙?! (我都忘了要說 =.=" 想說就是被騙)
於是
整理了一下
再次重貼 或是如有板友願意順稿 那真是不勝感激 ><"
另想說,
如果板上對於詐騙名單更新不是很熱衷
是否允許我來接起之前沒人願意接的爛攤
由我繼續整理詐騙名單?!(另放於Y拍上供非版胞查詢)
http://0rz.net/9d1zK (提供照片記錄和錄音檔)
http://0rz.net/4515J (請看楓之谷賣場內容說明)
======前言完=====
[以下歡迎轉貼]
2006/06/23 11:50
發文者 : [蟋蟀鬥壁虎]
地點:楓之谷/蝴蝶精/自由市場
事件: [風之聖騎白龍] 在喊 賣300點 600W , [蟋蟀鬥壁虎]於是上前搭訕
在說好先給後儲的條件後,要求電交! (畢竟是我先付錢,當然要有保障)
要了電話後,打過去(一定要打!),詢問對方ID確認完畢(避免是亂給電話)
交易過程中,一直記得前輩說過的"該拍照的就拍照"(反正不用錢,ScrollLock按下去)
但就在我付完款項後,[風之聖騎白龍]就不見了,原先想可能不小心斷線!
於是站在原地等,過了五分鐘~沒看到人!剛剛打的手機已經關機,市話也沒人接聽!
所以就直接把(照片+錄音檔)拿去派出所報案!!!
說明是玩遊戲被詐騙(付了錢沒拿到東西)
但員警竟然跟我說:"這要遊戲歷程喔!你要自己先跟遊戲公司申請!再來報案!"
但我打電話給橘子,客服的回答是:
"橘子代理的遊戲,沒有任何一款有對話紀錄!
而楓之谷,也沒有遊戲歷程,請你轉達承辦員警,我們無法提供資料!"
(靠) 那玩家的保障勒?
於是我很不爽的撥了110(台北縣勤務中心您好)
我說:
"我在遊戲中被詐騙,交易紀錄照片+錄音我都有,也有對方電話,為何不能受理我報案?!
我們自己做的紀錄不算紀錄不算證據嗎?"
值班員警:"不會的 是可以受理的!請問您地址在?"
之後,約五分鐘左右 來了兩名轄區員警
問了我事情經過,
我重複說明遊戲幣給了,對方卻不見了!但我有照片+錄音為證!
員警當下就很明確的表示:"這是網路詐騙,不用遊戲歷程!麻煩你跟我們到派出所,幫你製
作筆錄報案"
於是在兩名員警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
並告知在派出所的員警狀況(不需要歷程就可以報案!帳號被盜才需要歷程!詐騙案不用)
於是就在員警的幫忙下完成了筆錄的製作! (開心!誰說凡事靠橘子?警察是人民的好伙伴
!!)
====
2006/06/23 13:30
一開始來我家的警員甲說 : (其實像是對另一個比較新進的員警說 我只是偷聽而已)
"最少 會把兩支電話停話 因為那是詐騙工具 如果你是轉帳給對方
那對方帳戶也一並凍結(這我很有經驗 我在網拍被騙過兩次 = =")"
而後我又問 :
"是直接停話嗎? 會不會他們又跑去跟電信局申訴 你們亂停我電話 結果又復話
對方卻什麼損失都沒有?!"
員警乙 :
"不會直接做停話,我們會查詢電話申請人的資料,先做約談,最後才是做斷話的動作!"
我 :
"這樣要多久才有機會抓到?一兩個月嗎?"
員警乙 :
"不用這樣久!這種有電話等資料的最好處理,不會太久!"
"你要不要提出告訴?"
我 :
"當然要!" (這就是我坐在警察局兩小時做筆錄的目的!抓死騙子)
員警乙 :
"有沒有要在意見欄附加補充?"
我 :
"要!罰重一點"
"還有!要他公開道歉!"
員警乙 :
"其實 意見欄 只是看看啦"
我 :
( 害我想的很熱血 要他登報道歉 Orz )
員警乙 :
"不過 這些要求 在他被起訴後 你可以向檢察官或法官提出"
紀錄完畢!
也許花兩個小時做筆錄很久
但是
一個挺身而出的行為
可以讓更多人免於受害
請不要姑息養奸
小學生會害怕 不敢說
大學生了還怕不敢說嗎?!
權 益 權 益 權 益 ! ! !
被騙 一點不丟臉
丟臉的是你忍氣吞聲 希望別人也和你一樣受害的心態!
站 起 來 ! ! ! 站 起 來 ! ! ! 站 起 來 ! !
===
2006/07/02 (後來發現 6/27起就接到該號碼來電)
連著幾天都看到不明的未接電話
但因為搬家東奔西跑
所以到晚上也都沒有回電
但到半夜三點多
一個中年婦人打來
是騙子的媽媽
說她們昨天被叫去汐止派出所約談
後來就是希望賠償我被騙的三百元和解 不要讓他兒子有前科
說只是玩個遊戲 也才三百元 他才十七歲 希望原諒他 不要把事情鬧大上法庭
我跟他說 :
"我很遺憾!他的行為要他自己負責 300元要和解 不可能!
賠償部份:
按照大賣場抓到賊的方式處理
或是如果他願意
可以登報道歉 我可以考慮金額少一點
恩 不過關於登報的天數 我還在斟酌! "
其實我是覺得如果賠償不到一百倍
我還真的很想讓他直接有前科(對騙子來說!賠償沒多少會有警惕嗎?還一倍勒!)
第一次被抓到警察局
不代表第一次騙人
也幸好他今年十七歲 (e04 果然和我猜的年齡一樣 高中職)
滿十八應該要更重吧 口亨 死騙子
======
2006/07/03
今天接到自稱是偵查隊某小隊長的電話!
一打來就跟我說 :
"你也不過損失三百元!把三百拿回來就好了!跟人家要求那什麼賠償?!
(我聽他這語氣就非常不爽)
我 :
"接下來的談話我可以錄音嗎?"
某小隊長 :
"你錄阿!歡迎!你就錄阿!" (很機巴的那種語氣)
我 :
"你現在要我把三百拿回來就跟對方和解?而且聽語氣是非常強烈這樣要求?
我去報警讓你們抓到騙子,警方卻希望我跟對方和解?以三百元的代價?我有沒有聽錯?"
某小隊長 :
"天下父母心!不要對人太過份!父母心都一樣!你們和不和解你們自己決定!
警方不干預,只是對方環境也不好!希望你能多體諒!對方未成年就算跟你和解,
他還是要受保護管束!會接受處罰!"
===
2006/07/04
在昨天聽完該小隊長的談話,
我心裡充滿了疑問!
於是親自去少年法院一探究竟!
看到底會有怎樣的處罰,
於是我到法院問了法警,
將事情的經過講了一次,
得到了一些有用的資訊!
一,
關於被告與原告願不願意和解,
應該是由警方居中聯繫,
而不是警方將原告電話給被告,
由雙方自行洽談!!
而且員警不該在雙方和解問題上有私人意見,
或是偏頗於某方!
這一部份,
如果要追究,可以向該地區警局政風處申訴!
二,
如果和解,
說保護管束,其實也只是簡單的上上課(像闖紅燈的道路講習)
要說實質處罰,也許等同於沒有!
三,
和解金額部分,
如果提的太高,
可能會被反控恐嚇取財o
不過我問員警:
"是否有法定依據?或是過去求償慣例可循?"
員警:
"沒有標準"
據我私下詢問考司法官的朋友,
說其實求償百倍是國外的規定,
台灣沒有!
台灣能求償的部份,說起來不太多,
可能也就三倍,其他林林總總加起來 也不到十倍!
(損失+自侵害時起利息+支出的費用+訴訟費用+懲罰性賠償金(消保法訴訟))
我後來想想,
詐騙被抓到竟然有求償上限?!
假如真的只有三倍!那就可笑了!
按照期望值來算!
騙人被抓的機率有多少?(在一個小朋友居多的環境)
騙人被抓要賠的金額有多少?
騙人獲利金額有多少?!
太扯了 太扯了
所以我決定不和解了!
反正用告的 我還是可申請到民事賠償
而還可以讓騙子負該有的刑責!
以上是目前的情況!供有玩楓之谷的玩家參考!
如果法律真的太過縱容騙子!(求償三倍?)
我會再上來請求各路豪傑支援的!
防騙小步驟:
1.
(找人少乾淨的地方)
把要買賣商品金額和內容說清楚,
如:
電交,對方先給你電話!(可要求只接受市話"先付錢的最大!")
另聲明電話中都會錄音(可在文字上說明,白紙黑字為佳!)
300/650W,先給後儲o收到錢5分鐘內完成交易,否則即視同詐欺!
然後就是記得每說一段話,就要拍照 (避免文字不連續!)
還有電話一定要打!!很多被騙都就是人家給你號碼你就傻傻信了!
連打都沒打!像後來我又遇到"地獄劍士者"(6/27左右)
給我號碼後,我就假裝一邊跟他哈啦!
突然打過去,結果他竟然不知道,還一直在打字說暑假到了
要狂練功缺水錢 所以來賣點 (午狗白爛)
後來被我戳破,
還在那靠北說我汙賴他
但是我再問他剛剛給我電話幾號,他竟然說不出來(憨仔)
看來大家整理出來的名單還是有用的!
(請上雅虎查詢 "耶律八寶雞" 五個字!在雅虎拍賣裡!
該詐騙名單感謝PTT鄉民提供,也希望如有不幸被騙的,
也請不吝來告知!經多方彙整後會做更新!)
http://0rz.net/4515J (請看楓之谷賣場內容說明)
PS1. 我是用楓幣買點卡
PS2. 由於對話紀錄拍的很詳細,本次報案沒用到錄音就報案完成!
PS3. 6/27派出所發的公文副本掛號(也是太忙最近才收到),主要是發給遊戲橘子,要求提
供原告與被告兩ID的項細資料,
這點頗令人玩味的,不知道能做什?(人都找到了)但橘子有嗎?
[抱怨]之前騙子他媽打來 言談中被我媽知道我被騙錢
剛我媽看我還沒睡(明早四點要出門拜拜)
以為我迷上了網路賭博 = =
e04 都是那騙子害的 害我被誤會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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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全部的人站在同一面 會錯過多少?
當全部的人站在同一線 會錯過多少?
當全部的人站在同一點 就會有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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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36.16
1F:→ IminXD:此文章值59銀 0.0 07/09 23:12
2F:→ allstop:呵 不知道是多是少 我先打好才貼上的 避免斷線 ^^ 07/09 23:13
3F:推 demigod666:支持你告他 不過法庭費不知道誰要付 07/09 23:15
4F:推 yunjuei:勝訴的話應該可以要求對方支付 只是原告要犧牲時間開庭 07/09 23:34
5F:推 jinghong:那個隊長真機掰捏 順便政風處也去申訴一下吧! 07/09 23:34
※ 編輯: allstop 來自: 124.8.136.16 (07/09 23:41)
6F:推 sunsmile:政風處一定要去啦,小隊長太機車了 07/09 23:40
※ 編輯: allstop 來自: 124.8.136.16 (07/09 23:51)
7F:推 kingion:願天下騙子共警惕 07/10 01:13
8F:推 sam005:這篇應該要M起來吧!!推倒詐騙吧!! 07/10 01:42
9F:推 ice2:錄音錄音!讓那個小隊長去職,真是爛人 07/10 02:01
10F:推 ocster:加油 不可以讓騙子的存在變成常態 07/10 02:05
11F:推 y2kcat:好文~~~ 07/10 03:13
12F:推 IAmLaguna:支持原PO阿~~~ 07/10 06:04
13F:推 A900:你這不會構成恐嚇取財,放心! (不然的話,一堆店家都構成了) 07/10 07:58
14F:→ A900:從頭到尾都只有騙子的媽媽跟你道歉,騙子都不出面....真沒誠意 07/10 08:00
15F:→ A900:典型的"敢鬧事,但一出事就躲到大人背後" ...被寵壞了 07/10 08:01
16F:推 OPisgood:寫得好 推爆 07/10 08:09
17F:推 omarandy:讚 07/10 10:52
18F:推 thomasluh:推!至少在抓騙子上,你花了不少心力,至少我就沒這種毅力. 07/10 10:56
19F:→ thomasluh:附帶:那個機車小隊長,一定要給他好看的!!XDD 07/10 10:59
20F:推 allstop:嗯嗯 我也很不能理解為何把我電話給對方 (凌晨三點被吵醒) 07/10 12:56
21F:推 heazo:小隊長可能覺得不過就是遊戲嘛...((攤手)) 07/11 14:31
22F:→ allstop:這就是執法過於鬆散阿 社會風氣的一環 07/11 15:13
23F:→ allstop:版胞站起來 版胞站起來 身為一個二十上下的人 儘份心吧! 07/1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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