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ftwaffe (德意志帝國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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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混合] 台北士林到彰化地方法院
時間Sat May 14 17:24:43 2011
※ 引述《qqjohnhum (樺樺)》之銘言:
: 出 發 地:台北市士林區
: 目 的 地:彰化地方法院
: 說 明:因為訴訟關係要到彰化地院,不過時間還不確定,所以想先確認
: 但是因為刑帶民的訴訟,應該可以要求到車馬費,所以原PO想說坐
: 看看高鐵(還沒有坐過),但是高鐵好像只有嘉義跟台南有站!如
: 果坐到台南再轉搭公車接駁或是計程車到台鐵鄰近站到員林火車站
: ,時間及花費?
如果是當事人的話 法院是不會給車馬費的
日旅費這種東西是證人、鑑定人才會有
即使是證人或鑑定人 日旅費也有一定標準
日費每次NT$500 旅費基本上核發標準如下
市內交通除非行動不便(此時可搭乘計程車) 原則以公車或是捷運為原則
長途以客運、台鐵(火車)、輪船為原則 有分等級時以中等為準
除非住在離島、國外或時間急迫
以原PO案例來看 如果是當事人(原、被告) 法院一毛也不會給
是證人、鑑定人的話 基本上就是以國光、統聯、台鐵莒光號為原則
加上台北市內公車及捷運、員林鎮內公車等費用
所以原PO是不可能請法院幫你出高鐵錢的 計程車也未必可以
講得更誇張一點 你搭高鐵跟自己走路來領的旅費是一樣多的
因為法院核發旅費是依照標準核發 而不是核實發給
: 規劃一:直接台鐵到員林轉計程車(台鐵自強來回票共806+計程車$?)
員林車站走到法院大約10分鐘 走慢一點15分以內可以到達
出火車站後中山路左轉直走就可以了
: 規劃二:高鐵到台南轉車到台鐵鄰近站在接台鐵到員林在接計程車
: (高鐵1350+轉到最近台鐵站$?+到員林站$?+計程車$?)
高鐵應該是搭到高鐵台中站 在新烏日換區間車為妥
高鐵北中間一小時內 新烏日到員林區間車約半小時
(以上均不含候車及轉車時間)
到達員林車站後同原PO規劃一
: 麻煩大家了,謝謝
如果搭國道客運 統聯台北上車點是台北轉運站
下車點就是員林車站
下車後比照搭台鐵的方法就可以了
國光台北上車點是台北西站B棟
往員林可以直接在法院前面下車(站名:法院前)
過馬路就到了 但回台北時還是必須走到彰客員林站搭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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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71.9
※ 編輯: Luftwaffe 來自: 111.240.71.9 (05/14 18:13)
1F:推 qqjohnhum:多謝大大。 因為是刑帶民之侵權賠償,所以還請求其他賠 05/14 20:09
2F:→ qqjohnhum:償,應該是可以補貼此開庭之花費。交通方面考慮到時間 05/14 20:11
3F:→ qqjohnhum:所以去成選擇鐵路,而客運可能考慮在回程內。只是私心 05/14 20:12
4F:→ qqjohnhum:高鐵是因為沒坐過,如果新烏日可以轉台鐵就會考慮此方案 05/14 20:13
5F:→ Luftwaffe:依您的敘述 看起來您是刑事被害人/附民原告吧? 05/14 20:52
6F:→ Luftwaffe:這樣的話 您是沒有日旅費可領的 最多是旅費可以算做 05/14 20:53
7F:→ Luftwaffe:訴訟費用的一部 05/14 20:54
8F:→ Luftwaffe:抱歉 我漏看了第一行推文後半 但是新烏日可以轉台鐵 05/14 21:01
9F:→ Luftwaffe:這點倒是不用擔心 05/14 21:01
10F:→ Luftwaffe:台鐵新烏日站與高鐵台中站有走道相通 請放心 05/14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