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Ziv (Sirius)
看板Management
標題Re:關於文化創意產業
時間Sun Nov 13 13:52:12 2005
李維特在行銷短視症裡面早提到了相關的概念。
藝術家和研發狂的確有某部分相似之處,
都執著於「自己的」專業和美好,
卻難以從「顧客的」角度來看事情。
但比起研發狂來說,藝術家可能更難紆尊降貴的迎合消費者,
然而他們卻很難把他們的高格調推銷給消費者,
我想這是他們最主要的困境吧。
就我來看,在台灣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如何教育消費者以提昇文化素養,
可能是行銷活動首要思考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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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169.240
1F:推 hercales:難喔,很多連基本的商業敏感度都沒有,還要他們學這進階 11/13 13:57
2F:→ hercales:的藝術欣賞 11/13 13:58
3F:推 BlueZiv:你指的是藝術家?還是消費者? 11/13 13:58
4F:推 hercales:負責規劃及設計行銷計畫的人 11/13 16:35
5F:推 BlueZiv:^^這倒是... 11/13 17:57
6F:推 chenchien:嗯...應該送他們去上一些藝術的課... 11/16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