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n0120 (Lun)
看板Malaysia
標題[閒聊] 求救,馬來西亞和納閔的銀行問題
時間Wed Mar 16 23:41:32 2022
遇到一個問題
納閔特區實質受益人是以持股25%為標準
其餘馬來地區是比較嚴格的20%
今天如果是一家在納閔的銀行
我開的公司也在納閔,跟他往來是適用25%應該是沒爭議
但如果我的公司設籍在其餘馬來地區,但又跟納閔地區的銀行往來
這是後是適用25還是20呢
請問有商業法律高手能解答嗎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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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fw616: 20%... 03/17 10:13
2F:→ jfw616: 根據當地州的規定就對了..公司開在那裏就依照規定 03/17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