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V214 (自閉善良又無害)
看板Malaysia
標題[問題] 有關離婚辦理
時間Tue May 14 17:10:46 2013
請問男方是馬來西亞華人(無宗教問題),且雙方沒有在台灣註冊,只有在馬來西亞
辦理結婚登記,而女方已有4年多沒入境馬來(分居4年),其實也搞不懂為什麼男方
當初不辦理離理登記..現在男方想辦理離婚了,他說問過律師,女方不用去馬來西
亞也可以簽名辦離婚,只要去馬來西亞駐台領事館簽名就可以了...
可是我查不到馬來西亞駐台領事館的資料,是指友誼貿易處嗎?是否辦理方式就跟
男方說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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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79.52
1F:→ jack86:我記得單方面離婚2年就生效? 如果不差這兩年... 05/14 18:26
男方急著辦,似乎有再婚的打算..所以才搞不懂先前為什麼不先單方提離婚
※ 編輯: VV214 來自: 122.118.17.176 (05/14 23:36)
2F:→ jemmyng:對,友誼貿易中心,請見以下網址 05/15 15:23
4F:→ jemmyng:請見:八、離婚判決書驗證應如何辦理 05/15 15:24
5F:→ jemmyng:刊登民事裁定/限定繼承全國版登報,請搜尋: 05/15 15:31
6F:→ jemmyng:判決離婚法院公告登報,選"東南亞地區配偶" 05/15 15:33
7F:→ jemmyng:總結:手續很多,看來是急不來的! 05/15 15:35
非常感謝你提供的資訊^^
※ 編輯: VV214 來自: 122.118.10.211 (05/16 13:52)
8F:推 blueph:單方申請離婚快的話6個月到9個月就可辨好 05/17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