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xha (xxx)
看板MUSTMIS
標題Re: [校務] 小抄陰謀
時間Mon Aug 31 03:29:55 2009
※ 引述《silicon123 (紅到不行)》之銘言:
: 標題: [校務] 小抄陰謀
: 時間: Mon Aug 31 01:33:17 2009
:
: 先請各位看看兩樣東西
: http://www.badongo.com/pic/7011341
: 上面的是這是教育部來的公文
: 至於下面的是懂是會給明新科大的公文
: http://www.badongo.com/pic/7011344
: 至於結論是什麼我想不用我說
: 各位都是聰明人
(恕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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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18.166.198.189
推 a2345653:董事會公文 前任林校長那段看不太懂 誰可以解釋給我聽?? 08/31 03:15
私立明新科技大學
會計師查核附表
97年4月25日台會(二)字第0970067639號函(96學年度版)
(5)林世明校長辭職案,截至查核報告日止,副校長李小超當時已實際執行
代理校長職務,惟尚未與校長林世明辦理交接程序,易生權責無法明確歸
屬之流弊;而 貴校董事會亦有未及時處理校長請辭之重大議案之嫌,不
利於相關行政業務推展,請學校建立制度運作提出校務改善辦法。
(7)有關副校長李小超行使職權情形,經查當時校長林世明並未特別授權副
校長處理訴訟相關業務部分,李小超(係創辦人李鴻超之子)未經校長授權
,即以學校名義提告前校長張光正背信;李東明任職主任秘書期間未批示
總務、會計及人事等處室相關之公文與副校長李小超將李東明免兼主任秘
書之異常部分,以及時任主任秘書李小超有代替代理校長葉玉莉核定與廠
商辦理獨家議價之虞,均有踰越內部授權機制之嫌,亦有違反私立學校法
第41條第3項規定(舊法為第54條),校長依法令及學校章則綜理校務,執行
學校法人董事會之決議,請檢討改善,並依校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附上真相
http://tinyurl.com/kuw2rs
總而言之就是這次事件不是小超第一次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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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r/陳綺貞/Tizzy Bac/COCCO/Rachael Yamagata/Radiohead/Augustana/張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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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sxx50:根本是白色巨塔-明新版((現在還是支持一人一信明新變國立 08/31 10:19
2F:推 killsky0720:我只是想把人家爸爸辦的學校拿回來嘛! 拜託~很過分嗎? 08/31 11:26
3F:→ killsky0720:哈哈 還得了!!! 08/31 11:26
4F:推 hodancebear:◢▆▅▄▃拜╰(〒皿〒)╯託▃▄▅▇◣很過分嗎? 08/31 14:52
5F:→ hagali:還是轉到八卦版看看 08/31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