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chang (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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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大材盃足球規則
時間Thu Nov 9 01:09:09 2006
足球競賽規則
一.主辦單位:義守大學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
二.比賽日期:2006年12月16、17日 兩天
三.比賽地點:義守大學體育場
四.參賽資格:材料系所師生皆可報名,不論新舊生,以系或所為單位。
五.比賽制度:
1. 三對以下報名不舉行比賽
2. 五隊以下(含五隊)採單循環制
3. 五隊以上依隊數安排賽制
4. 每個系最多派出隊伍無上限。
5. 一對最多可有15人
6. 不得冒名參賽,賽前嚴格檢查學生證
7. 採7人制的比賽
8. 上場球員必須穿著統一且有背號的球衣
9. 絕對服從裁判的判決,如對裁判有不禮貌的行為,裁判可將球員驅逐
出場且不得爭議
10.前三名隊伍可以獲獎杯一座
六.比賽方式:
單循環制:比賽結束如和局不再延長比賽
1. 勝一場得三分,和局各得一分,敗一場的零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2. 如兩隊積分相等,以勝隊為優勝
3. 如兩隊以上積分相等,以該循環賽中各場比賽得失球數之差判定,多者為勝
4. 如得失球數之差仍相等時,以得球數多者為勝,再相等時,以失球數少者為優勝
5. 如兩隊得失球數仍然相等,則兩隊間的比賽贏的那一隊名次排在輸的那一對之前
6. 若出現積分相同,得失球相同,彼此戰績亦是和局的情況,採抽籤方式決定勝出隊伍
7. 準決賽採單淘汰制:
法定比賽時間結束時,以進球數多者為勝。若為和局,採黃金進球制度,即延長加賽一直
到有一方踢進一球則那一方獲勝。延長加賽也有分上下半場各15分鐘。若是雙方仍然沒踢進
進則進行PK制度,雙方各派5球員(必須是當時在場上的球員)罰球,進較多球的一方獲勝。
若PK仍舊無法分出勝負,則兩隊所有球員輪流踢罰球直到一方獲勝,另一方沒進為止
七.比賽時間:分上下半場各25分鐘,中間休息10分鐘
八.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公佈之最新足球規則(球場規格除外)
九.附則:
1、替補球員不限次數,惟被換退場者不得再替補上場
2、比賽期間如遇有球員互毆或辱罵裁判等事件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該球隊
繼續比賽外,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3、請選手隨時攜帶學生證,比賽前裁判集合雙方球員互相交換學生證檢查
4、禁用鋁釘
5、提早30分鐘作檢錄
6、宣佈後,超過10分鐘未到,視為棄權。(若對方同意等候,時間可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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