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lie0915 (phlie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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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男在北捷車廂亮摺疊刀
時間Fri Oct 2 01:09:49 2026
來源: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573631
獨家/男在北捷車廂亮摺疊刀! 辯:幫女友剪雙面膠
北市有名男子日前跟女友搭乘捷運,在人潮眾多的板南線車廂內拿出摺疊刀,嚇壞同車乘
客報警。警方趕往捷運站了解狀況,男子供稱是為了幫女友修剪雙面膠、黏貼手機支架,
最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並查扣刀械。男子事後不服裁定提出抗告,甚至主張摺
疊刀應予發還,但遭法官駁回。
捷運亮刀嚇壞乘客
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指有人在捷運車廂內拿出刀械,不敢大意,立即前往捷運站了解狀況
。
警方詢問男子為何在車上拿刀,男子解釋是要幫女友切東西。警方則提醒,在車廂內拿刀
相當敏感,為何不下車後再裁切。
男子第一時間向警方解釋,自己只是要裁切雙面膠,但仍讓同車乘客相當恐慌。
根據了解,男子當時與女友從南港展覽館站搭乘捷運前往市政府逛街,為了幫女友黏貼手
機支架,竟直接在車廂內亮出摺疊刀。
男子供稱,女友想趁通勤空檔將雙面膠切一半再黏在手機支架上,但當下沒有剪刀,一時
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從包包拿出工作用摺疊刀。雖然使用後馬上收起,仍讓同車乘客感到害
怕進而報警。
有民眾認為,帶刀具本來就會讓人覺得危險,應該收好不能露出來,在捷運上看到這樣的
情況,難免留下陰影。
抗告要求發還摺疊刀
男子最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被裁罰3000元,摺疊刀也遭查扣。不過,他不服裁定提
出抗告,主張自己取出摺疊刀有正當理由,並未揮舞比劃或指向他人。
男子也主張,摺疊刀並非違禁物,只是一般工具,認為沒入並非必要處分,甚至要求發還
摺疊刀,但最終遭法官駁回。
律師解析刀械沒入
非本案委任律師包盛顥說明,若摺疊刀經當事人同意移轉,並簽署讓與扣留保管物所有權
同意書,在實務上,違規刀械或違禁品經當事人簽署同意後,所有權已經移轉給裁罰機關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予以沒入,也符合比例原則。
只為了幫女友修剪雙面膠,男子選擇在人潮眾多的板南線車廂內拿出摺疊刀,讓乘客提高
警覺,也因此遭到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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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捷運上,沒事不要拿刀出來
長刀.短刀.殺豬刀.刀片.超級小刀.剪刀.指甲刀.......有刀都不要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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