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fu35 (廣平君)
看板MRT
標題[新聞] 台北車站M7爆隨機攻擊 男出腳猛踹2大學
時間Sun Jan 11 14:20:31 2026
https://news.cts.com.tw/cts/society/202601/202601112551837.html
https://youtu.be/PO2Bmj0Zi84
台北車站M7爆隨機攻擊 男出腳猛踹2大學生遭逮
2026/01/11 12:03
華視新聞網 張德生、張權/台北報導
昨(10)日下午五點多,兩名大學生坐在台北車站M7地下連通道,無
緣無故遭到一名曹姓男子隨機猛踹,兩人當下通報警方處理,而這名
曹姓男子犯案完離開後,竟又打電話報案,謊稱Y4出口有多人聚眾鬥
毆,害得警方白白出動20多名快打警力到場,事後這名曹姓男子也被
警方帶回移送偵辦。
員警對嫌犯說:「什麼事,證件借一下。」身穿藍衣外套的男子,
被警方逮住,比對證件確認身分後,隨即被警方帶走,員警說:「帶
走帶走,好好好,先走先走。」
男子情緒激動,警察一邊安撫,一邊將人帶回派出所,原來他剛剛
涉嫌,隨機攻擊兩名男大生。記者張權說:「當時兩名男大生,是坐
在這個角落來滑手機,遭到一名男子靠近隨機出腳猛踹,男子踹完人
之後,是直接順著出口逃離現場。」
民眾說:「會有一點警覺心,就是可能會滑手機滑一滑,然後就趕
快看一下,旁邊有沒有什麼奇怪的人,就是看起來就可疑的人,對,
我就會盡量離他遠一點。」
隨機攻擊事件,就發生在昨(10)日下午5點多,台北車站M7地下連
通道,旁邊就是張文投擲煙霧彈,砍人的連鎖咖啡店,當時曹姓嫌犯
先在連通道,隨機猛踹兩名男大生,逃離現場從中山北路,步行20分
鐘,到市民大道Y4出口,報案謊稱有20人在聚眾鬥毆,警方不敢大意
派出快打打部隊。
5單位共24名警力支援,卻發現沒有鬥毆情事,事後男子被逮後,
依社維法誣告罪送辦,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長賴何杰說
:「據了解是一名男子用腳踢擊兩名路人,兩名被害人不願提起告訴
,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施暴行為人帶返所進行偵辦。」
曹姓男子供稱自己沒有想打人,只是踢了一腳但隨機攻擊,地點又
相對敏感,所幸男大生傷勢沒有大礙暫不提告,但莫名被攻擊,恐怕
也讓他們心有餘悸。
==
我的說明與心得如下:
1.倒數第二段「誣告罪」,指的是刑法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典型樣態是「謊報」。
2.若再加上前面兩篇,
也就是昨晚有乘客在中和新蘆線列車上宣稱要殺人、
以及大前天8號下午有其他乘客在府中站廁所毆打清潔人員,
到底是因為天氣陰冷影響精神狀態,
還是原本就這麼多事、只是最近剛好在「風頭」上而引起比較多關注?
但不管如何,該解除運送契約就解除運送契約,
該禁搭就禁搭,該怎麼罰就怎麼罰(刑罰和行政罰都包括在內),
該強制治療就強制治療,才是王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31.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RT/M.1768112433.A.295.html
1F:噓 pf775: 人權團體: 01/11 15:29
2F:→ justdoit: 踹腳這種事,以前就算新聞報也沒人注意吧 01/11 17:00
3F:噓 jh961202: 後來別家媒體報導,說這人指控被踹的年輕人用手機控制他 01/12 01:53
4F:→ jh961202: 看來確實是腦子有點問題,建議直接送精神病院 01/12 01:53
5F:推 Kosmosinsel: 原本就這麼多事 01/12 14:34
6F:推 IkaMusume: 恐怕很難,這種一解除契約下場就是瘋狂回來服務台鬧事 01/12 14:59
7F:→ IkaMusume: 警察來了也不會對他們開罰,而且這類慣犯真的都很愛喊 01/12 15:00
8F:→ IkaMusume: 告人之類的話,他們時間很多,就是以噁心別人為樂 01/12 15:01
9F:推 IkaMusume: 感覺這年頭有手冊真的變成某些壞人做亂的護身符 01/12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