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ofsex (性愛戰神)
看板MRT
標題[新聞] 北捷禁飲食區開放買吃的?闖關議會失敗
時間Wed Apr 30 18:21:22 2025
北捷禁飲食區開放買吃的?闖關議會失敗..未來不能再提
2025-04-30 12:46 聯合報/ 記者 楊正海/台北即時報導
https://i.imgur.com/Oiv3ztB.jpeg
北捷南京復興站現有微型商場Metro Corner。圖/引用自台北捷運公司網站
北市府為增加北捷商業收入,修正大眾捷運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升格為自治條例
,並開放禁止飲食區內可購買飲食類商品,去年送議會法規會審議時,因反彈太大取消開
放,今年續審仍遭反對。
法規會上午也審議是否升格為自治條例,委員會認為現行的管理辦法並無窒礙難行,一致
決議沒修正必要,市府的提案以失敗告終。
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上周續審北捷大眾運輸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升格為自治條例,上
會期審查時,委員會就質疑北捷想要拿掉禁止飲食區不得販售食品規定,但議員覺得很奇
怪,會變成捷運站內「
可以買、不能吃」,且北捷常有
老鼠出沒驚嚇乘客,開放販售飲食
,恐引來更多蟑螂老鼠。
原本要開放禁食區可買食品,被取消開放後,法規委員會對北市提案升格自治條例,意見
也很多,部分議員認為無必要升格,上周決定要逐條審查,但上午審查前,已經有議員提
出此案不應該再討論,北捷已經有大眾捷運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對於升格自治條
例,應不予同意。
議員李芳儒認為,若只是重覆的規定,且現行的辦法在實行上,沒有和時代脫節、沒有滯
礙難行,改為自治條例就沒有多大意義,且目前沒有需要,也看不出必要性。
議員陳宥丞也提醒,是否有請教產業學界,有沒有修正的必要,是否影響未來事業的發展
,北捷要講清楚。議員林杏兒和陳賢蔚也說,若覺得開放飲食區有不妥,修正的主要原因
消失,就不需要花時間討論。
北捷總經理黃清信表示,經過討論,大眾捷運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對於旅客的需
要、工程管理,當時已經列舉非常完整,也與目前新型態服務概念相通,現在也可以營運
。
法規會召集人吳世正做成決議,因管理辦法多年前經議會會通過,迄今並無窒礙難行且有
助營運績效,故並無修正必要。至於提昇為自治條例,考量法律位階及政府體制,不予同
意。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70838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10.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RT/M.1746008484.A.BCE.html
1F:推 pleasepo: 不懂有什麼好阻擋的 04/30 18:35
2F:推 mtc5566: 先禁城市 台北市 04/30 18:42
3F:推 sxcv: 看來台北市議會對捷運飲食很執著呢… 04/30 19:04
4F:推 silentsand: 中正紀念堂和東門一堆東南亞觀光客吃吃喝喝,偶有日本 04/30 19:36
5F:→ silentsand: 或歐美觀光客在裡面吃喝,捷運員工也沒在抓的 04/30 19:37
6F:→ silentsand: 我今天就在中正紀念堂站裡面看到一個東南亞的吃雞排 04/30 19:38
7F:→ silentsand: 讓我想起以前在紐約看到肥美如貓的大老鼠在月台奔馳時 04/30 19:39
8F:推 ultratimes: 其實規定只能賣密封式包裝的食品就好... 04/30 19:45
9F:推 h120968: 我才不信在付費區外賣 老鼠就進不去付費區內咧 04/30 19:47
10F:→ h120968: 而且高捷美麗島站付費區有做飲食區 04/30 19:48
11F:→ h120968: 好像也沒聽說月台跟車廂有老鼠? 04/30 19:48
12F:→ h120968: 再說了 像西門那樣 拉麵店就開在付費區旁邊20公尺的地方 04/30 19:49
13F:→ h120968: 是覺得老鼠跳不進去閘門嗎? 04/30 19:49
14F:推 hunng5: 北捷:我可以賣,可以賺租金 04/30 20:18
15F:→ hunng5: 你不吃,等著被罰我再賺一筆 04/30 20:18
16F:→ gilbertchen8: 付費區外買了帶進去也是一樣 反正現階段就是禁飲食 04/30 20:22
17F:→ gilbertchen8: 區不能飲食呀 04/30 20:22
18F:噓 cytochrome: 還以為北捷有簡七段要跑出來來驚嚇乘客呢! 04/30 21:30
19F:→ cytochrome: 阿,捷運信義安和站5號出口旁的巷子,兩坪土地要價4 04/30 21:30
20F:→ cytochrome: 億元,不知道夠不夠驚嚇 04/30 21:30
21F:→ labbat: 罷免掉所有反對議員 04/30 21:48
22F:推 hunng5: 買了你只能帶上車不能吃,你吃了還能再賺一筆罰款收入 04/30 21:54
23F:推 ultratimes: 飲食罰款收入歸北捷嗎?如果不是那哪來賺 04/30 21:55
24F:推 h120968: 中央:北捷趕快多賣點 有人吃東西國庫還能增加收入 04/30 22:01
25F:→ ultratimes: 罰款是中央政府的嗎?還是地方政府的? 04/30 22:59
26F:推 h120968: 應該是地方政府的 04/30 23:42
30F:推 f40075566: 哪個智障提的 05/01 00:39
31F:推 mikamitomoya: 叫提的智障去清車廂 幹 05/01 07:21
32F:推 CavendishJr: 這根本不構成理由,本來就能帶吃的搭捷運 05/01 09:25
33F:→ geesegeese: 推議會 05/02 15:35
35F:推 tonyian: 本來就是,捷運啥好處都要占盡卻一點成本都不想負擔,可 05/03 06:10
36F:→ tonyian: 買吃的就要讓人可以吃,自己負擔清潔費用 05/03 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