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THU (XD)
看板MRT
標題[討論] 有關 yulun0909 版友所提之相關意見
時間Thu Apr 17 20:42:51 2025
yulun0909 版友因回覆公告遭刪除的文章(
沒見版規限制不能回覆公告,還是看漏?
雖然跟本人觀點略有不同,但其論點值得省思
https://imgur.com/a/wM5o6qt
依版規
第 四 條 推噓文相關 第三款 未經查證,散播不實謠言者,以
造謠論
認同要嚴抓,但本版的有趣案例
(AID):
#1cwZJP-Q (MRT)
[討論] 捷運西門站電力異常
1F:推 coon182: 可是我記得政府自己有講北部確實缺電耶?09/18 17:22
2F:噓 a128a128: 笑死,不要貼新聞自打臉好嗎,啊就是缺電09/18 17:54
3F:→ a128a128: 還是你要說供電不足不等於缺電?不要笑死人09/18 17:54
4F:→ a128a128: 憨鳥為了護航民進黨政府不遺餘力09/18 17:55
一個西門站電力異常洗成缺電,甚至在沒證據的情況下指控他人為憨鳥
就不見如此積極執法 XD
: 先聲明我本人不認識當事人,剛好逛MRT板看到這個標題很有趣,所以稍作深究。針對pf7
: 75推文遭以造謠論處分一事,個人查閱板規並參酌法律「造謠」用語後,提出以下觀察供
: 板友參考:
: 一、關於造謠之認定標準
: 依據捷運板板規第三條第六款、第四條第三款,未經查證散播不實資訊得以造謠論,並依
: 第九款予以水桶一月及記點兩次處分。
: 然從中華民國刑法第153條、第309條對「謠言」之界定,造謠通常須具備「主觀上知悉虛
: 偽、仍故意散布」之要素,而非單純的事實誤認或記憶偏差。
: pf775推文以「平常一堆遊民精障在裡面睡覺佔位」陳述,其「平常」一詞並無明確指向
: 現今時態,語意上可解釋為過去長期觀察所得印象。若為基於個人記憶之錯誤認知,而非
: 明知虛偽仍故意誤導他人,依法理及板規,均應與惡意造謠有所區別。
: 二、關於比例原則之適用
: 根據板規第一條第三款,板主於裁定時應參照比例原則辦理。若因單純認知錯誤即以最嚴
: 格標準論處,不僅無視行為人主觀心證,亦可能違反比例原則,使處分顯失公平。
: 若pf775當時未於板主提醒後提出證明,尚可討論是否屬於違規行為,但是否須直接適用
: 最重水桶一月與記點兩次之處分,仍有裁量酌情空間。按一般行政法原則,輕微違規宜優
: 先採取警告、說明、限期更正等較輕微措施,以符合適當性與必要性要求。
: 三、關於板規適用程序
: 根據板規第十條及第十一條,違規處分應明示違反條款、處分內容,並保留受罰者申復與
: 異議機會。從公告內容看,本案以「未提出證明」即直接認定造謠,未細究推文語意解釋
: 空間,程序上恐有簡化認定之虞。
: 四、綜合小結
: (一) 「平常」一詞語意模糊,不宜逕以現時態誤導論定。
: (二)認知錯誤不等於惡意造謠,應區別處理。
: (三)適用最嚴厲罰則應符合比例原則,並考量情節輕重。
: (四)板主裁量固然有一定空間,但仍應基於板規、比例原則與程序正義進行判斷。
: (五)當事人語彙使用之適切性有待討論,我個人不喜歡這種對遊民歧視的言論,但是
: 即便是違規者亦應以罪刑法定之明確性辦理之。
: 謹提出以上觀點,供各位板友及板主參考。若有理解錯誤之處,也歡迎指正與補充。感謝
: 各位,以下附上原行政裁決:
: ※ 引述《naruto1010 (鳴人)》之銘言:
: : 午安
: : ●41558 23 4/05 hoyunxian □ [情報] 西門智慧圖書館閉館改造商店街
: : ┌─────────────────────────────────────┐
: : │ 文章代碼(AID): #1dyEuVRe (MRT) [ptt.cc] [情報] 西門智慧圖書館閉館改造商? │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RT/M.1743842847.A.6E8.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
: : 下方噓文
: : 噓 pf775: 平常一堆遊民精障在裡面睡覺佔位 04/05 17:01
: : 經查「西門地下街」範圍並未有上述情事,且多年實際觀察確實未有該等狀況,
: : 經coon182板主通知後,仍未依時效內提出相關佐證,
: : 違反板規第四條第三款以造謠論,
: : 並依第四條罰則 pf775水桶一個月並記點2次
: : ●41563 s 4/06 LoveFood □ [分享] 淡海輕軌 漁人碼頭站 / 竿蓁林站
: : ┌─────────────────────────────────────┐
: : │ 文章代碼(AID): #1dyM3p5Z (MRT) [ptt.cc] [分享] 淡海輕軌 漁人碼頭站 / 竿? │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RT/M.1743872243.A.163.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12 Ptt幣 │
: : │ │
: : └─────────────────────────────────────┘
: : 文章內有目前尚未實施之未來建設,
: : 同樣經coon182板主通知仍未依時效內修改內容,
: : 違反板規第三條第六款以造謠論,
: : 並依照第九款罰則,原文退回,LoveFood水桶一個月與記點2次
: : MRT板 板工 naruto1010
: : 2025.04.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2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RT/M.1744893774.A.BBE.html
※ 編輯: ckTHU (59.127.124.8 臺灣), 04/17/2025 20:43:29
5F:推 coon182: 有問題請上組務反應喔^^ 04/17 20:45
6F:→ ckTHU: 其論點不能討論嗎? 04/17 20:46
7F:推 coon182: 要討論什麼?你只是想公審我而已吧XDD 04/17 20:46
8F:→ ckTHU: 執法標準不是可受公評之事嗎? 04/17 20:48
9F:噓 HotoCocoa: 捷運點在哪? 04/17 20:49
10F:→ rz759: 我以為這裡是捷運板 04/17 22:24
11F:推 yulun0909: 感謝板主說明,但是法的明確性不適用於本板嗎? 04/17 22:52
12F:→ coon182: 如果每個板都講法律那板規可以廢了:P 04/17 23:00
13F:推 timmyhsu2: 原來不能回覆公告 學會了 04/17 23:47
15F:→ w320313: 這裡面有吵架引戰的好像都能違規 04/18 01:19
16F:推 YellowWolf: 嗯…..這部分也許在組務討論會更好 04/18 02:11
17F:推 yulun0909: 所以板規屬於參考用的,執法者可以無限上綱嗎?板規沒 04/18 10:01
18F:→ yulun0909: 有寫到的規範「不能回覆公告」也算是板規的一部分嗎? 04/18 10:01
19F:推 coon182: 不能回公告是站方喔^^ 04/18 10:05
20F:噓 HotoCocoa: 就來亂的,不知道是誰的分身 04/18 10:07
21F:→ HotoCocoa: 那麼有正義你出來選板主啊,__能 04/18 10:08
22F:推 hunng5: 版主可以查一下分身看看 04/18 10:33
23F:→ hunng5: 看看是哪個被捅的不爽開分身來申訴 04/18 10:33
24F:推 w320313: 不能回公告是全站公約吧 這不是應該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嗎 04/18 10:44
25F:→ Metro123Star: 站方有不能回覆公告的規定? 04/18 10:45
26F:推 Howard61313: 13樓請問你的結論是哪裡生出來的? 04/18 11:53
27F:→ K01PTT: 櫻櫻美代子 04/18 12:00
28F:→ coon182: 樓上老人 04/18 12:01
29F:→ naruto1010: 關於處分部分站規第8條有相關規範,PTTLaw也有 04/18 13:07
30F:→ naruto1010: 相關的權責規範,如有疑義可逕向相關看板。 04/18 13:07
31F:推 pcfox: 感覺很菜的樣子 04/18 14:27
32F:噓 a128a128: 可憐,沒人要幫你說話 04/18 19:53
33F:噓 lytocean: 推樓上,這ID不意外 04/18 20:50
34F:噓 coffeemilk: 跟他說話是浪費時間,任何話題都要扯什麼不平衡,然後 04/18 23:02
35F:→ coffeemilk: 話題越繞越遠根本失焦 04/18 23:02
36F:→ canandmap: 建議去組務板討論+1,原因:申訴板主未處理檢舉案 04/19 11:23
37F:→ canandmap: 至於相關格式、如何發文,組務板上有相關文章可參考 04/19 11:23
38F:→ canandmap: 另外,部分組務板有規定申訴時效,要特別留意 04/19 11:26
39F:推 all6058: 組務板擺好看的 根本沒人會去 你各位是在怕什麼? 04/19 20:05
40F:→ canandmap: 照樓上這樣講,那PTT板務部轄下所有看板都可以直接廢了 04/20 16:36
41F:→ canandmap: ,反正沒人會去,但也沒有人說他怕什麼事啊 04/20 16:36
42F:推 zxcc79: 根據喜歡進廚房又怕熱,被燙傷又靠北不申訴表示不願意浪費 04/20 22:54
43F:→ zxcc79: 時間在無意義的事情上,卻不知道迴力鏢回力再回力打到自己 04/20 22:54
44F:→ zxcc79: 舉動就是無意義中的無意義,被處理 04/20 22:55
45F:→ zxcc79: PF還有人會幫忙說話,也表示還有很新的PTT使用者啦 04/20 22:57
46F:→ ckTHU: 原意是希望聚焦在執法標準,沒想到還帶來相關支線有所啟發 04/21 16:29
47F:→ ckTHU: 其實這個管版文化對應 Railway 本身就是最佳教材 04/21 16:31
49F:→ ckTHU: 都該被捍衛,但 coffeemilk 版友很久前陸續說不想討論/回應 04/21 16:33
50F:→ ckTHU: 怎麼時常還是來嚷嚷浪費時間勒?另外不平衡數據就擺在那, 04/21 16:34
51F:→ ckTHU: 也不見來反駁,是怕人說嗎?另外 a128a128 不就內文事主嗎? 04/21 16:36
52F:→ ckTHU: 有關不能回公告的部分,經版友啟發會開啟申訴,當然有規範 04/21 16:38
53F:→ ckTHU: 明確的條文可以指正出來,當然也可能是本人看漏了站規 04/21 16:39
54F:→ canandmap: 既然希望聚焦在執法標準,那麼建議不要浪費時間在支線 04/21 18:07
55F:→ canandmap: 上,他人的言論如何雙標如何有問題也與你這次想表達的 04/21 18:07
56F:→ canandmap: 訴求無關吧,至於板主管板部分,建議參閱各看板的板務 04/21 18:07
57F:→ canandmap: 討論相關規定 04/21 18:07
58F:→ coffeemilk: 好像有人搞不清楚我在附和28樓29樓,還以為我要跟他對 04/23 04:26
59F:→ coffeemilk: 話喔?還是某人覺得自己發的文,底下都只能跟你回覆, 04/23 04:26
60F:→ coffeemilk: 好可憐 04/23 04:26
61F:→ ckTHU: 當然可解釋在本人發文或推文後嚷嚷都不是回應,當然尊重。 04/23 12:30
62F:→ ckTHU: 不如直接學小朋友喊「就不跟你說話囉 (叉腰」還直接乾脆些 04/23 12:35
63F:推 cs0001cs: 臺灣交通圈在權威崇拜跟知識獨裁這件事做得很徹底 04/24 05:22
64F:→ cs0001cs: 老屁股擋在前面多的是,趁早離開真的是上策,真心不騙 04/24 05:22
65F:噓 a128a128: 這咖小還敢去組務啊,坐等打臉 04/25 07:30
66F:→ canandmap: 補充說明:部分組務板亦有規定「檢舉」時效 04/25 21:26
67F:→ canandmap: 例如,L_LifeInfo板組規第六條 04/25 21:29
68F:推 coon182: 沒辦法有的人為了報仇連規定都不看:( 04/26 12:23
69F:→ kkStBvasut: 到底憑什麼說其他人的發言是「嚷嚷」(汗) 04/29 04:56
70F:→ canandmap: 因為有「我、人、眾生、壽者」故而生「嗔恨」 04/29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