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kyo (討厭取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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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捷運中抽菸的罰則比一般還輕
時間Sat Jul 31 18:30:31 2010
於捷運系統內抽菸 吃東西 最高罰款7500
菸害防制法中在不能吸菸的場所抽菸,最高罰10000
原本以為如果在捷運系統內抽菸,是可以罰10000+7500的
但是朋友卻說,這種情況是大眾捷運法優先(特別法)所以只能罰7500而不能罰10000
那是不是在捷運系統內抽菸反而倒賺2500?
捷運內抽菸的罰則竟然不如其他禁菸地方的罰款,完全喪失比例原則精神
是不是應該修個法,捷運系統內抽菸,最高可以直接罰10000+7500兩條法則一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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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94.161
1F:推 lookers:哪來的倒賺. 07/31 18:32
2F:推 kosaken:怎麼修都不可能兩罰的啦 07/31 18:39
3F:推 ediondo:請問一下你朋友是?! 07/31 18:42
4F:推 traystien:法源不同,比較好奇實際上如何認定 07/31 18:43
5F:→ snowkyo:捷運是特別法 優先權本來就在普通法之上 跟法律>命令一樣 07/31 18:52
6F:推 kimchimars:本來就不會一罪兩罰啊 法律觀念需要加強喔 07/31 18:55
7F:→ LoliShota:倒賺在哪 加減乘除可能需要重修一下... 07/31 18:58
8F:→ Yenfu35:「一行為不兩罰」,所以不能罰10000+7500。 07/31 19:41
9F:推 wizardjack:菸害防治法是特別法,大眾捷運法50條第1項第九款中的吸 07/31 20:04
10F:→ wizardjack:煙,最少只開罰1500,但因菸害法是特別法,所以抽菸是 07/31 20:05
11F:→ wizardjack:依菸害法開2000元罰單 07/31 20:05
12F:推 josesun:已經有立委提案修法把這條刪掉,這樣就可適用菸害防治法 07/31 20:33
13F:→ josesun:至於是不是特別法應該是相對而言,要看和哪一個法比較 07/31 20:34
14F:推 josesun:基本上這兩個法都是行政罰法的特別法,當發生競合時,行政 07/31 20:40
15F:→ josesun:罰法規定擇一從重處罰之,但不得重複裁處 07/31 20:41
16F:推 luther0583:倒賺是指說不但不用罰你錢,反而還要付你錢吧 08/01 00:36
17F:→ miwako:不要抽不是賺更大~ 08/01 02:43
18F:推 LoliShota:追計程車比追公車更賺(誤 08/01 06:39
19F:推 scaredreal:結論:在捷運內吸一次煙可賺 NTD2500 超爽的~ 08/01 18:20
20F:推 luther0583:=======以下開放報名跟原PO一起去捷運站抽菸賺錢====== 08/01 19:57
21F:噓 Beijingman:不懂裝懂 08/01 21:59
22F:→ owenx:最低兩千最高一萬,除非你把菸往稽查員臉上吐否則不會罰一萬 08/02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