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riyoshiken (宇慶 謙事項:)
看板MRT
標題[問題] 我可不可以只花18元無限制來回北板間
時間Sat Jul 10 14:58:38 2010
1F:→ yaayaa:只要符合規定就不算鑽漏洞的話 買北板車票 但在北板間無數 07/10 14:42
2F:→ yaayaa:次搭乘卻付一次車票 乃至於其他投機取巧的方式 都合法化了 07/10 14:43
您真是辛苦啊
按照台鐵規定告訴你 你如果拿的不是電子票證
而且你還買的是北板自強號無座票
說真的 車站打烊前你愛來回幾次隨便你 反正你也是無座票沒影響別人權益
但是有那個必要嗎?
因為你這樣搭並沒有真正抵達你的目的地
你只是在北板間無限迴圈而已
你不可能靠這18元的票無限制去通勤 觀光.... 因為你沒有出站
因為你的目的地理論上應該要在站外 除非你就是爽要花18元在北板間待上一整天
但我想只有會不斷跳針的人才有美國時間搞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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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33.52
3F:→ ttnakafzcm:說的好 GJ 07/10 14:59
4F:推 btpenguin:跟亂源認真就輸了 但是還是要推荐這篇文章 07/10 15:06
5F:推 ostrich0622:YA-a..YA-a.. 07/10 15:18
6F:→ yaayaa:北板不過是個例子 重點是這樣的行為吧 還是北板可 北中不可 07/10 15:22
7F:→ yaayaa:北桃不可? 同一區段內來回搭乘=沒達成任何目的? 最初的原po 07/10 15:23
8F:→ yaayaa:不就舉了一個反例? 07/10 15:24
9F:→ scottwu:直接去做實驗 來回循環 原站出站 看金魚缸給不給補票 07/10 15:34
10F:推 mackywei:總覺得事情也不是你說的那樣....若買18元北板,但是經台 07/10 15:35
11F:→ mackywei:東到板橋....就違規了。 07/10 15:36
12F:→ uriyoshiken:所以我說"北板間" 你搭到台東再回來當然違規 07/10 15:37
13F:→ mackywei:所以在多重路徑的情況下,經由站別「有時候」是會管的。 07/10 15:37
14F:→ uriyoshiken:因為台鐵規定是這樣 但捷運可沒說你不可以從淡水搭 07/10 15:37
15F:→ mackywei:我沒有回來...我是指經北迴南迴西幹線北上這樣。 07/10 15:38
16F:→ uriyoshiken:到新店再搭去板橋 07/10 15:38
17F:→ uriyoshiken:而且某人自己說是舉例 是說又有多少人會這麼做 07/10 15:43
18F:→ uriyoshiken:你按規章走就會沒事 明明沒事也要硬戰只能說無聊 07/10 15:43
19F:推 mackywei:是啊,重點是「有多少人這麼作」。台北捷運真的那樣搞... 07/10 15:44
20F:→ mackywei:就是一種拿獵槍打蚊子的作法。 07/10 15:44
而且第一個是"沒有多少人會這樣做"
第二個是捷運公司也清楚告訴你"如果你要這麼做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費用"
那我"這麼做了" 也付出"捷運公司定的代價"了
這完全沒有違規可言
※ 編輯: uriyoshiken 來自: 114.32.133.52 (07/10 15:48)
21F:→ mackywei:ps. 要盡量跟捷運扯上關係啊~^^;;;; 07/10 15:47
22F:→ mackywei:只是啊,話說回來,我也不想說那些在台北捷運的車站內 07/10 15:50
23F:→ mackywei:面交的那些人「既守規矩又聰明」就是了。 07/10 15:51
24F:→ uriyoshiken:所以不是有規定不可在車站內進行商業交易 07/10 15:55
25F:→ HCCLandRover:不覺得面交應該禁止 因為那種生意並不是在捷運內招 07/10 15:57
26F:→ HCCLandRover:攬推銷而得來的 是在網路上達成agreement然後到捷運 07/10 15:57
27F:→ HCCLandRover:站來實現而已 又不是在站內擺攤叫賣 07/10 15:57
28F:→ uriyoshiken:所以他規定用字很妙 不是"面交"而是"商業交易" 07/10 15:59
30F:→ ediondo:北捷要避免人員滯留列車或車站 哪能讓你搭來又搭去 07/10 16:14
31F:→ ediondo:善心人士給好手好腳的乞丐錢 乞丐還大聲主張這是他的權利? 07/10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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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轉移焦點失敗
這些文章可沒有"鼓勵"大家搭車繞遠路
事實上大多數人不會也不想繞遠路 只想趕快抵達目的地而已
這些文章只是在證明這樣搭車繞遠路
只要有付費 完全符合捷運的規定
可憐的原原PO
照捷運公司的規定走還會被罵鑽漏洞
分隔線以下不回應 我還是趕快離開 讓其他板友來辯明吧!
※ 編輯: uriyoshiken 來自: 114.32.133.52 (07/10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