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ijingman (台灣志願役軍人都是廢物)
看板MRT
標題Re: [閒聊] 躲在廁所裡抽煙
時間Mon Mar 15 10:42:56 2010
http://www.mlshb.gov.tw/571/01/01.htm
煙害防治法法條
禁止吸煙之場所:
第13條第1項第四款:
民用航空器、客運汽車、纜車、計程車、渡船、電梯間、密閉式之鐵路列車、捷運系統之
車站、車廂及其他各種密閉式之公共運輸工具。
第十四條 左列場所除吸菸區(室)外,不得吸菸:
一、學校、社教館、紀念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中心。
二、歌劇院、電影院及其他演藝場所。
三、觀光旅館、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購物中心及建築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
廳。
四、非密閉式之鐵路列車及輪船。
五、車站、港口、機場之售票室及旅客等候室。
六、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
七、社會福利機構。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
前項吸菸區(室)應有明顯之區隔及標示。
菸害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六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稱禁菸標示,指於場所入口或其他明顯處,以明顯之圖案
或文字為之。
第七條 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所稱吸菸區(室)之區隔,指具有通風良好或獨立之排風或
空調系統之處所;該區(室)並應明顯標示「吸菸區(室)」或﹁本吸菸區(室)以
外之區域嚴禁吸菸﹂意旨之文字。
若我沒記錯
台北火車站東西南北各出口及交九門口都有貼明顯禁煙標誌
但總是有沒公德心的吸煙者還是我行我素的製造二手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171.110
1F:推 wefun:有種煙糖滿不錯的 含含就等於吸煙了 完全無煙 03/15 10:48
2F:→ wefun:尼古丁糖 03/15 10:51
3F:→ Beijingman:吃那個糖,也是會染上煙癮吧? 03/15 10:55
4F:推 wefun:當然會啊 這是給癮君子在不產生二手煙的解癮方式 03/15 11:15
5F:推 btpenguin:那種糖不是專門給要戒的人吃的嗎? XD 03/15 11:44
6F:推 kreites:樓上說的是類似尼古清東西 但是最近有一款糖果是含尼古丁 03/15 19:10
7F:→ kreites:只是因為不用燃燒所以不會產生焦油而且沒有二手菸 一樣會 03/15 19:11
8F:→ kreites:成癮 03/15 19:11
9F:→ edctw:吸菸可以吃到尼古丁和焦油 但是尼*清之類的原理 03/15 20:47
10F:→ edctw:是給你尼古丁吃解決你的煙癮 就不用吸焦油 03/15 20:48
11F:→ edctw:所以你沒事吃尼古丁糖或是尼*清 反而是對自己健康更不利 03/15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