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gy (Rescue Wing)
看板MRT
標題[公告] mimchu,Kamakazi,matt78986 處分相關說明
時間Sun Feb 1 15:26:50 2009
針對本版棒球噓文處理
三位都有涉及版規3-1中的
3-1
推噓文內容不得出現惡意鬧板、廣告文、買賣商業交易,帶有政治或媒體導
向的言詞,任何其他不尊重他人的行為。
(人身攻擊、酸板友等情況皆屬之)
情緒性文字(包含髒話)、謾罵文字部分
《違者將先給予警告一次,再犯者處以水桶兩週處份》
不尊重他人之行為,人身攻擊
只要簽名檔沒有違反版規2-2
2-2
發文內容(含標題、簽名檔)不得出現惡意鬧板、廣告文、買賣商業交易,帶有
政治或媒體導向的言詞,任何其他不尊重他人的行為。
(人身攻擊、酸板友等情況皆屬之)
情緒性文字(包含髒話)、謾罵文字部分
《違者將先給予警告一次,再犯者處以水桶兩週+劣文並備份刪文處理》
都應該對於其簽名檔視其尊重而不是噓文攻擊,簽名檔只是陳述一項事實,並沒有不尊重
廣大的捷運版看板人亦或是棒球迷.
另外判決不是對統一獅迷開刀,而是認為噓文有引戰可能性,必須要遏止其行為,本版噓文
雖然開放,但是不是其發言要尊重他人呢?
如果當事人對於判決不服,可以寄站內信給版主,版主會再跟小組長開會討論判決
MRT代理版主cgy 2009.2.1
--
借簽名檔用用:
學術問卷大家幫忙一下感恩 感謝您的填寫
http://www.my3q.com/home2/260/nckutaxi/39212.phtml
運輸也可成為旅遊的主角
http://www.wretch.cc/blog/cgych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1.212
1F:推 JCC:這樣標準頗嚴 但只要往後都用同樣標準 沒啥不可以的 02/01 16:25
2F:→ komachi275:咱們版規也要改阿 版主執法權限來自於版規授予 02/01 18:18
3F:→ komachi275:罪刑法定主義 版規沒規定的部份都不宜擴大解釋 02/01 18:19
4F:推 windward:好奇那些噓文內容如果是用"推"不是"噓" 是不是就沒事了? 02/01 18:43
5F:推 TEMU2000:我認為針對不懂的情況(引戰是否)可以用不懂的標準 02/01 19:07
6F:→ komachi275: 不懂? @@?不懂... 02/01 19:12
7F:推 fishbigman:正當防衛 緊急避難 02/01 19:59
8F:推 TEMU2000: 不同... 02/01 20:06
9F:推 jagdzaku:matt78986都說他是噓簽名檔了,這也算人身攻擊?還是被噓的 02/01 22:33
10F:→ jagdzaku:不高興就算?那乾脆就禁噓文,前面辦啥投票? 02/01 22:34
11F:推 cityflo650:樓上 投票不是現在這位板主舉辦的 請不要怪他XD 02/01 23:45
12F:推 komachi275:投票具有法律地位的...不管是哪位板主辦的都有效... 02/02 08:41
13F:→ komachi275:同理 現在再投一次可能也是不會過...版主也沒辦法阿 02/02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