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lyt (T-Yak [Farewell~])
看板MRT
標題Re: [問題] 攜帶飲料(拿或提在手上)
時間Tue Apr 8 15:08:48 2008
※ 引述《cityfamily (subway)》之銘言:
: 看到新聞上的捷運警察說
: 1.
: 如果攜帶手搖飲料或水杯 水壺(坐車過程完全沒喝的狀態)
: 捷警可以開罰
: 請問是跟據捷運法50條的哪一項哪一款???
完全沒有違反,所以那個捷運警察是錯的,
建議你去 wikisource 把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印下來,
拿給捷運警察看,因為如果是"捷運警察"講這種話,
是不是訓練有點給他.......
: 2.
: 後來媒體提供解套的方法
: 像是手搖飲料的吸管要拿開
: 並在塑膠袋打結以示不會飲用
: 這規定的法條根據為何??
參照上一題,
遇到了你就亮法條。
附上 wikisource 連結
http://tinyurl.com/5jyk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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