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pper (情定金山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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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軍警學生悠遊卡 公車今起抓冒用
時間Wed Feb 22 20:30:28 2006
※ 引述《groat (思考)》之銘言:
: 老人、軍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有優待是有法源依據的
: 其差額所造成之短收
: 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相關機關編列預算補貼之
: 而學生的優待是沒有法源依據的
: 所以在以前
: 學生票優待的差額是由公車業者自行吸收的
: 但去年開始(還是更早?)
: 公車業者表示營運成本增加
: 無法再自行吸收了
: 要求市府補助
: 所以市府就要自己編預算補助啦(預算要經市議會通過)
你講的不大對,幾年前通過的大眾運輸發展條例,
規定大眾運具一律以全票收費,如有其他優待票,要有法律依據,
並且由相關機關補貼優待價差。目前有法律明文規定的優待票
有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其陪伴者。孩童票跟學生軍警票優待
沒有法律規定,但是如果要給優待的話,也是要由政府機關補助,
不能由公車業者負擔。因為這樣的立法目的,是希望公車票價
不要有全票乘客來負擔優待票的成本(即「交叉補貼」),
要的話優待成本由政府負擔....
以前學生票優待是由業者獨力負擔,而公車業者以及司機為了能多賺點錢,
當然不希望大家濫用學生票,所以會注意冒用的情形,但為了這三塊錢
跟乘客起衝突當然很不值得,所以以前司機對於十幾二十歲出頭的人,
雖然有可能是補習班重考,或者升高中或大學那個暑假沒有學生證,
司機不會硬要求他們拿身份證。司機只會針對二十好幾歲、穿起來像上班族
用學生票的乘客問「你有學生證嗎?」雖然後來冒用者一走了之司機
也沒辦法,但是司機有在關切學生證這檔事,冒用者就不會亂用....
可是後來為了符合大眾運輸發展條例,學生優待票的成本一定要由政府吸收,
之後司機就不管你適用什麼票了,反正冒用對司機及業者來講,不會少
任何東西,冒用的現象就比較普遍。當然加強稽核是減少冒用的不二法門,
可是這對司機沒有誘因,怎麼可能期待司機做?交通局也沒有資格
去查乘客是否有學生身份,因為乘客不是交通局能規範的客體(交通局管
業者及司機)。加上貿然去查一個人的身份有違法之嫌,除非有法院簽發
的搜索票說基於一個合理的理由,要搜查我的身份,或者警察為了某些目的,
要察看我的證件(而且只能核對你是誰而已,不能去核對你是否具有學生
身份),其他外人絕對不能強迫要求看本人的證件,不然可以告強制罪....
反正從這件事可以看出:交通局現在的人員頭腦實在有夠糟糕,
請大家抵制相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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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83.124
1F:推 groat:軍人的那個在"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19條" 02/22 20:58
2F:推 josesun:大學生怎麼辦?現在連票也不賣了,以後大學生都只能用全票 02/22 21:46
3F:→ josesun:嗎??? 02/22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