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larer (北極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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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退伍憲兵狂想 A 走防毒面具網拍
時間Sat Nov 27 14:53:23 2010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退伍時,別亂「A」軍中的裝備回家作紀念,萬一被逮到,是要以軍法處置的!
退伍紀念 擅帶回軍備
北市28歲黃姓廚師,6年前從憲兵儀隊退伍時,擅自將部隊裡的防毒面具、鎮暴鋼盔、憲兵儀隊外套,未依規定繳回,統統帶回家,藏了6年多,卻在月前上網拍賣,被士林憲兵隊盯上,以陸海空軍刑法「侵占軍用物品」罪嫌逮捕移送,士林地檢署念在他深具悔意,給他一年緩起訴自新機會。
起訴指出,黃某原本在台北市服憲兵義務役,編制在239營,因體格挺拔、身家素行良好,入選為憲兵儀隊,93年11日退伍前,未將連部配備的國造T3-75防毒面具、鎮暴防護盔(未附防彈面罩)、憲兵儀隊外套繳回經理士,帶回家留念。
士林憲兵隊上月3日在雅虎拍賣網站發現,一名以「C」開頭為暱稱的網友刊登這3件軍品拍賣,防毒面具起標價及直接購買價皆定為6000元,頭盔、外套各賣5000元,介紹文還標榜「台灣製造、品質保證」,「至於哪裡來的,就不要問了!」暗示是從軍中流出的違法私藏。
沒人下標 全部被搜獲
士林憲兵隊存下拍賣資料,不排除是軍中人士盜賣軍品,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向網站業者調閱IP分析,查出黃姓退伍憲兵涉嫌,上月16日到他住處搜索,3件軍品都滯銷中、沒有成交,全被搜獲。黃某坦承是退伍時夾帶離營,他說因為在網路看到很多軍用品的價格都很不錯,才上網試賣看看,「結果提問的人雖多,卻沒人下標」。
陸海空軍刑法64條,竊取或侵占軍用武器或彈藥,可處3至10年有期徒刑,其他軍用品可處1至7年,情節輕微者的刑期為5年以下。
檢察官考量黃某犯案情節輕微,一時失慮觸法,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處分緩起訴,附帶條件是須捐款給公益團體一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兩小時。
心得:
超屌的~~但是為什麼軍品不見239營沒查呢~
或是不了了之...
滿酷的: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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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4.34.54
1F:推 b600271zxc:為什少一個面具 裝檢還會過XD 11/27 15:03
2F:推 suckdickman:借阿 11/27 15:09
3F:推 kissingen:幹防毒面具又不能防毒XDD 11/27 15:56
4F:推 Hower168:拿出來賣這麼高調~ 11/27 15:58
5F:推 elevenpig:拿出來賣的確滿高調的XD 11/27 17:44
6F:推 ogkw:借轉... 11/28 00:54
※ ogkw: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11/28 00:56
7F:推 shadowshaikh:裝檢有真的點過嗎? 化學面具擺一排~~~ 11/28 02:20
8F:推 crazywater:有缺也是互相借來借去頂過裝檢...有差嗎? 11/28 12:01
9F:→ qoopeter:經理士好像未盡職守XD 11/29 01:08
10F:→ kanes:這點小東西 經理兩三下就搞定啦XD 11/29 16:55
11F:推 protoken:哇...我儀隊的學弟~~不過我應該不認識..臉丟大了= =" 11/29 23:29
12F:推 ewnhoo:這下子~包大了~另外是防護面具~而不是防毒面具XD 11/30 15:03
13F:推 ewqqwe:明明就是工兵化學 跟經理哪有關係 12/02 02:42
14F:→ ginwine:反正參四全都包 包很大~~~ 12/03 22:19
15F:→ Buss:兩裝一砲也還是裝檢時裝裝而已XD!還被糊羅撥抓到:P 12/08 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