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ucard (守夜人)
看板MOD
標題[新聞] 涉黨政軍條款 罰28家系統台
時間Wed Dec 7 21:50:37 2011
大安文山等28家有線電視系統台因違反「黨政軍不得經營媒體」條款,去年遭NCC開罰,
業者不服而提訴願,行政院因此撤銷處分;NCC今天再審,仍決議各罰新台幣10萬元。
這28家有線電視系統台因有黨政軍間接持股,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違反有
線廣播電視法「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及其受委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系
統經營者」規定,去年遭NCC開罰10萬元。
但業者不服,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成功,行政院因而撤銷NCC處分;NCC今年7月召開聽證會
,讓業者「把話說清楚」,作為再次審議的依據。聽證會上,業者均喊冤說,無法禁止黨
政軍資金投資上層股東,造成旗下廣電媒體在沒有故意過失情況下被罰,法令應檢討。
NCC今天再審此案,仍決議開罰。NCC發言人陳正倉坦言,黨政軍條款確實不盡合理,因很
多股東都是上市公司,無法限制誰來投資,卻只罰被投資人,被投資人其實很無辜。
陳正倉說,為解決這問題,NCC已提出廣電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能放寬政府間接
持股不超過10%,目前修正案已獲行政院通過,仍待立法院審查。
但陳正倉也強調,NCC不能不開罰,在未修法前,「惡法亦法」,還是要依法處理。
NCC官員表示,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完成聽證後,可不經訴願,若業者仍不服,可直接向
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http://news.pchome.com.tw/entertainment/cna/20111207/index-13232526145796518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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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罰10萬$
ELTA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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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ndy199113 :這個新聞有提到MOD嗎? 12/07 23:31
2F:→ Alucard :沒有XD 12/08 00:12
3F:推 sun8 : 10 萬 真的很誇張的立法... 根本就是後門條款 12/08 09:48
4F:→ qoo2054 :有線電視哦?不意外,政治談話節目一堆 12/08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