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stanley (七點三十二分)
看板MOD
標題[新聞] 產、官將開會協商
時間Tue Aug 25 06:49:31 2009
產、官將開會協商
2009-08-25 工商時報 【潘羿菁/台北報導】
中華電信MOD做為頻道提供者的平台,卻涉及到公開傳輸或公開播送的著作權問題
,智慧局認為,因為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規定,通傳會(NCC)先前撤銷MOD有線廣播電視執
照,衍生出後續MOD定位爭議,因此昨日開會研議將邀請NCC與公平會共同協商,中華電信
MOD爭議與因應未來數位匯流的法制需求。
智慧局針對中華電信MOD著作權爭議召開審議委員會,並邀請中華電信、NCC、公平
會與相關業者共同協商。
中華電信MOD在民國91年時,獲得可以跨業經營有線廣播電視的業務,因此中華電
信在92年時取得有線廣播電視執照,不過受到當時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要求,NCC撤銷中華
電信MOD的有線廣播電視執照,並將MOD的定位轉調為頻道提供者的平台。
然而中華電信MOD在取得節目內容卻相當困難,主要是因為中華電信向頻道提供者
談授權播放節目內容時,有線電視業者都會以中華電信MOD在著作權法是被認定為公開傳
輸而非公開播送,有線電視業者無權跟公開傳輸性質的媒介談授權。
因此中華電信日前向智慧局陳情,中華電信法務處科長鍾國強表示,依據廣播電視
法、有線廣播電視法的定義,MOD都可以被歸類為有線廣播電視,因此在廣播相關法規具
有公開播送的權利;但是在著作權法,卻被歸類為公開傳輸,可是中華電信提供的技術服
務不變,卻因為拿到MOD授權後,「成為甚麼節目也無法撥放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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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7.169.111
1F:推 pojicoffee:MOD真是一個太強大的怪物 只要頻寬夠 什麼都能吃得下 08/25 07:30
2F:→ histanley:其實cable數位化之後可以吃的東西也不少... 08/25 08:33
3F:推 ahph:但有一點,中華電口袋內的銀彈,不是其它業者能比的...XD 08/25 09:14
4F:→ f1207bill:跟CABLE比起來,中華技術跟$比較多 08/25 15:32
5F:→ histanley:中華電信什麼都不缺,就是缺媒體經營的思維,一堆搞電 08/25 22:31
6F:→ histanley:信的人很容易流於技術導向,不過媒體不是這樣搞得,媒體 08/25 22:32
7F:→ histanley:的組織文化跟傳統的電信公司差很多,不過這也是匯流時代 08/25 22:33
8F:→ histanley:常見的問題,中華電信還需要花點時間去調整思維,兼容並 08/25 22:34
9F:→ histanley:蓄這兩種不同的東西 08/25 22:35
10F:→ allenhorace:你說的很對,但要改變整個公司的文化,實在是太難了。 08/26 01:25
11F:→ allenhorace:除非真的有一批高層有心有力有計劃性的來推動,但... 08/26 01:27
12F:→ allenhorace: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08/26 01:29
13F:推 Ragnarock:整體來說,還是努力方向不夠明確,活力也不夠 08/26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