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ld97972000 (Miyanaga Saki)
看板MJ
標題Re: [問題] 打掉三條上家又打三條能吃嗎啊
時間Thu Mar 9 16:10:22 2017
※ 引述《yuki921 (我原來還留在原地)》之銘言:
: ※ 引述《gold97972000 (Miyanaga Saki)》之銘言:
: : 1.暗槓解過水,客觀上解釋的過去
: 首先,有需要先定義這裡你所謂的”客觀”,
: 是桌上四家的客觀,或是一般人認知的客觀?(存疑)
: 或者說,此客觀是否以存在一”上帝視角”來做認定客觀的標準?(存疑)
: A)存在上帝視角:
: 那麼故意過水而摸到可槓之牌後槓開自摸之情形,
: 便客觀上無法解釋,亦即此情形則暗槓不解過水?(反詰)
: B)不存在上帝視角:
: 其他三家並不知暗槓自摸者原本牌型如何,
: 亦不知其槓開究竟是故意過水或剛聽轉聽,
: 即便暗槓自摸者實際上是故意過水,也可以解釋成剛聽轉聽,
: 換句話說,此客觀僅為一家之客觀。
: 其他三家之客觀上所見,則為其同巡自摸別家捨出之牌,
: 依以前多數意見,須捨出非胡之牌才完成過水,
: 故依另三家的”客觀”來說,一來暗槓自摸者之解釋,
: 雖有合理解釋可能,惟亦有魚目混珠之可能;
: 二來早期”規則”就是規定須捨出非胡之牌,而暗槓並非捨牌。
A:我的客觀指的是其他三家的視角,來看當下有沒有意義
因為你打牌不可能看到其他家手牌,所以不可能用上帝視角
: : 2.不能認同打出吃入,是因為這一手客觀上無意義
: : 所以你用防弊來解釋是行不通的,因為這個例子的"行或不行"不是靠防弊來決定的
: 同上,所謂”客觀上無意義”,此客觀之定義為?
: 以摸白皮生張不衝,打三萬安張,而同巡有人捨出白皮,上家又捨三萬的例子,
: 我前文有提到”轉進”的概念,故認其為有意義,
: 也有不少板友及麻將書籍作者持同一觀點,
: 亦即此處”客觀”上無意義,似乎是你主觀認定的客觀~
對於這段我有點意見,總不能說有不少板友和書籍作者持同一觀點
就說是我主觀認定的客觀吧?
難不成有板友和我相同意見,我就能說是你自己主觀認定有意義?不是這樣說的吧
: 若謂345萬打3萬,上家碰捨6萬,再吃6萬的例子,
: 我可以認同此行為原則上似無意義,處理方式可以有討論空間。
: 我的看法是若一概允許打出吃入,遇到這種例子可以考慮觀察切賭,
: 就像前文切賭例中提到的惡碰也是規則允許,但讓人打不下去。
: : 這段你看一下...
: : 摸槍→主觀 下車→主觀 幫衝→主觀
: 這又是主客觀如何認定的問題,換個說法,
: 摸到一張沒現的”生張”,這算是敘述一個客觀事實嗎?
: 手牌本來有聽打成沒聽,這算是敘述一個客觀事實嗎?
: 原本不打的生張有人捨出,這算是敘述一件客觀事實嗎?(以上三問號皆疑問)
: 如果你認為,這些都是桌上另三家無從得知的事情,故非客觀,
: 那就又回到暗槓解過水的問題,
: 另三家又如何得知暗槓自摸者是故意過水還是剛聽轉聽?(反詰)
: 簡單說,比較打出吃入與暗槓解過水兩者,
: 可發現你的”客觀”論點似有存在雙重標準之疑慮。
回答問題
1.不算,更正確的說法是,這個問題連要討論「是不是客觀」都還不夠格
你只是摸到一張牌,到底想討論什麼?
2.不算,更正確的說法一樣,連要討論「是不是客觀」都還不夠格
你有聽打成沒聽,然後呢?
3.我不太了解這個問題怎麼出來的?「捨牌」就是「捨牌」,何來客不客觀呢
因為你不管打哪一張,就是打一張牌的意思啊,不用特別解釋是不是生張
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推論出我的論點有雙重標準?
解暗槓過水 和 打出吃入 是完全不一樣的欸
倒是比較想知道為什麼你會想用生張做一個例子來問我
難道同樣的打牌順序,遇到是否為生張,有可能客觀解釋變成主觀解釋?
有可能有意義變成無意義嗎?應該不會吧
所以你提到生張的必要性真的沒那麼大
: : 如果我把它改成
: : 「我有11113東東,我剛好摸到4所以槓1,又剛好槓上自摸5」
: : 結論同樣是"合理"
: : 也就是說你把這些主觀的敘述刪掉,還是可以得到相同的結論,文章看起來比較省力。
: 這是把打出吃入跟暗槓解過水這兩件事,遇到的連續巧合相比較,
: 對我而言都可以是合理有意義的。
「對你而言」,我就不多做解釋了
: : 這個例子我怎麼看都跟打3吃3(或6)沒有關係,或許是因為你有簡化過了
: : 上家切賭有兩個原因(1)他對下家的行為做了揣測(主觀)
: : (2)下家傳言行跡不良
: : 所以這段放在這裡實在不是很了解
: 切賭的直接原因,應可認是因為下家惡碰之行為。
: 但下家惡碰之行為,並非規則所不許,
: 而情節重大時,上家為保護自己或其他因素,可不打閃人~
: 所以比較假若打出吃入之行為,並非規則所不許,
: 那合理有意義的打出吃入,可以自然不在話下;
: 而看似無意義的打出吃入,雖然可以,惟如同惡碰助連莊一般,
: 情節重大時,可考慮不打閃人~
: 放在這裡,是從反面角度討論,
: 即使允許無意義的打3吃3(6),是否可能造成如何嚴重之弊端?(疑問)
: 若可能性不高,有何一定要限制之必要性?(疑問)
首先,惡碰是你自己的解釋,他只要碰完之後,打出一張別的牌,就完全沒問題
只是一個普通的碰,你不能因為你自己「認定」是惡碰,就要別人照著你的想法
也就是說,同一個動作,若以每個人認知的不同去解釋,那這樣打牌沒有一定標準
打3吃6同一個動作,你的敘述分成合理和不合理,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同一種動作
竟然有兩種解釋,而且還是看情況解釋,你的想法就是造成爭端來源之一
有意義就有意義,沒意義就沒意義,為什麼要分成兩種?
你這樣舉例不就很明顯地說是你"主觀認定"有沒有意義嗎?
: : 個人不打眼牌,因為眼牌本身就是個爭議,但還是回一下這段
: : 首先來看一下這一大段的標題 一)假設答案可以:
: : 如果前提是可以的話,那麼上家打3吃6就沒有任何問題
: : 但既然沒有問題,那你為何還要眼牌看他到底在幹嘛呢?
: : 也就是說
: : (1)他打3吃6和你眼牌的行為是沒有關聯的
: : (2)若你是因為他打3吃6之後才想要眼牌,那麼你的"前提"和你的"行為"產生矛盾
: 你好像誤會~
: 再用惡碰來說明,
: 我因為連莊的上家惡碰,我心裡存疑是不是剪刀,所以眼牌,
: 但”前提”:惡碰合法並非違規,
: 所以惡碰非屬違規之"前提",和我眼牌的"行為"產生矛盾??(納悶不解)
: 你的意思,我看來好像是:只要合於規則之行牌便無任何疑慮~
這邊其實是你誤會喔,不是我誤會...
仔細看我寫的
「首先來看一下這一大段的標題 一)假設答案可以:←意指打3吃6可以
如果前提是可以的話,那麼上家打3吃6就沒有任何問題」
你誤會我的前提,而用新的意義去解釋,所以你才會納悶不解
我這邊還是在重新解釋一下我原本寫的
你原本說:「345打3被上家碰打6,又吃6這情形,要我就眼牌看到底在幹嘛」
我想問的是,如果你認為可以打3吃6,那你是
基於什麼理由眼牌?
如果你的理由是「我懷疑他們惡碰」,這裡就會出現2個問題
(1) 「惡碰」是你自己解釋的,你憑什麼把一個普通的碰認為是惡碰?
(2) 若不考慮(1),則你是因為他「惡碰」才眼牌,那你根本不用扯到打3吃6吧
只要你感覺惡碰,你就會眼牌;難不成是因為「你感覺惡碰,剛好下家又吃」
所以你才眼牌嗎?
為什麼我會說你矛盾,因為你的文章第一)2.沒有「惡碰」字眼
讓我解讀成了「你明明認為打3吃6是合理,但你卻在看到此情形的時候去眼牌」
所以我才會講下面這句話
「如果你認為打3吃6合理,那既然合理,為什麼要眼牌?」這不是矛盾嗎?
而在你回我文章的時候,你讓我知道其實你是因為「你覺得惡碰,所以眼牌」
如果是這個原因的話,我在上一篇文章也有回應
「他打3吃6和你眼牌的行為是沒有關聯的」
那就回到上面的(2) 我給了更完整的敘述
: 像是我下家連打345萬567條這些整組的給對家吃,
: 你覺得規則允許所以一切正常?(疑問)
: 而我眼牌去看下家到底在做啥,就變成我產生矛盾囉orz
這段也是你誤會我的意思之後得到的結論
: : 1.以"可以打3吃6"為前提,你眼牌之後:
: : (1)主觀判斷出老千:我覺得你打3吃6有問題
: : 小結:你的"主觀判斷"和"前提"互相矛盾,所以不成立此種情況
: : (2)客觀判斷出老千:抓到了打暗號、藏牌之類的,所以我切賭
: : 小結:切賭是因為出老千,不是因為打3吃6
: : 所以你的這一段"敘述"和"可以打3吃6"真的沒什麼關係
: 同上,
: 你要不要再想想?(認真)
的確是沒有關係
: : 2.若搭檔是新手,兩個前提:
: : 前提一:可以打3吃6 → 那完全沒爭議
: : 前提二:不能打3吃6 → 如果你想說他是新手,那他浪費一回我又有何礙?
: : 這樣的話,你只是把本來不行的事情,放過他而已,所以本質還是不行。
: : 並不會因為你放過他這次,就讓打3吃6變得合理。
: : ps:我有點看不懂這段你為什麼要把"新手"的例子加進來?
: : 因為如果可以打3吃6,不管他是不是新手都可以這樣做啊
: : 所以你舉新手這個例子好像有點多餘
: 還是誤會,我以你的方式來說明,
: 前提一:不能打3吃6
: 不論新手老手都不行,沒有放不放過的問題。
: 前提二:可以打3吃6
: (一)有意義的情況:
: 不論新手老手都可以,無後續問題。
: (二)無意義的情況:
: 1.雖然無意義但還是可以,遇到疑似搭檔剪刀,同上惡碰情形。
: 2.雖然無意義但還是可以,遇到新手,似乎賺到~
: 意思是,若針對無意義的情況,而全盤否定打出吃入,
: 而我說明,似乎並無否定之必要性。
這是你原本的句子,但我覺得語意不太清楚,所以我才會分兩種情況(前提一和前提二)
「若非搭檔剪刀,那他可能就真新手,他打出吃入浪費一手於我又有何礙?」
既然前提一沒有爭點,我就以"前提二:可以打3吃6"來提問
(1) 如果打3吃6為規則允許,那何來浪費一手之說?
所以這個浪費一手就是你眼牌看了之後,得到的結論
(2) 你用「眼牌」得知他打3吃6為浪費一手,那不就是以三家觀點來認為無意義嗎?
無意義為何允許打3吃6?
: : 3.總結1.(1)和2,有沒有出老千和是不是新手,這是你的主觀判斷
: : 有沒有可能老手裝新手?有可能阿
: : 你有沒有可能判斷錯誤?有可能阿
: : 所以你的主觀,完全不構成到底能不能打3吃6的理由
: 。。。
: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真的遇過師傅或剪刀,
: 有沒有出老千,我親眼看過左手技,但只有我一家看到,
: 所以只是我的主觀判斷?(傻眼貌請解惑)
: 以惡碰切賭例子來說,若有其他客觀證據,會只有切賭而已嗎?(疑問)
: 老手裝新手?有可能啊~但打出吃入浪費一手,老手搞這要幹嘛?(疑問)
: 我判斷錯誤?有可能啊~誰能說自己判斷絕對正確無誤?!!!
: 因惡碰而切賭者,也有可能冤枉惡碰者啊!這句話的實益是?(疑問)
如果你要把"作弊手法"與"客不客觀"扯上關係
那我就很遺憾了,作弊手法已經和我們要討論的牌理上的客不客觀相差太遠了
所以我才一直講說,不要把「防弊」拿進來講,我們單純只討論牌理
: : 345678,能不能打3,然後用7.8吃6? 我的答案是可以,因為客觀上解釋的過去。
: : 比較有問題的就是:若下一輪馬上胡可不可以?
: : 例1.手牌
: : 345678條 東東東 西西西 3444萬
: : (摸3萬打3條) 45678條 東東東 西西西 33444萬 (沒解過水)
: : (吃6條打西風) 456條 東東東 西西 33444萬 (沒解過水)
: : 這巡因為還沒解過水,故不能自摸。但這巡就產生了可解釋的空間,使得打3吃6變得合理
: 說實在,看不懂這例子,
: 自摸3萬卻去打3條?!好或許你說自摸掉牌靠張等等~
: 然後吃上家打的6條?!自己摸牌可以解過水,吃牌的意思是?
: 可解釋的空間。。。
原本的例子
第1巡
345678條 東東東 西西西
3444萬
第2巡 (摸3萬
打3條)
45678條 東東東 西西西
33444萬 (沒解過水)
第3巡 (
吃6條打西風)
456條 東東東 西西
33444萬 (沒解過水)
第4巡 (摸X
打X)
456條 東東東 西西
33444萬 (解過水)
第5巡 (
自摸3萬)
456條 東東東 西西
33444萬 3萬
ps:第4巡不管摸什麼都不能胡
我可以解釋成
第1巡
34 678條 東東東 西西西
3444萬 X
第2巡 (摸3萬
打3條)
4 678條 東東東 西西西
33444萬 X
第3巡 (
吃6條打西風)
4 6條 東東東 西西
33444萬 X
第4巡 (摸5條
打X)
456條 東東東 西西
33444萬
第5巡 (
自摸3萬)
456條 東東東 西西
33444萬 3萬
ps:第四巡一樣沒有胡
青色為其他三家看到你的吃捨牌,兩種情形一樣,胡牌形式一樣
第四巡就是可解釋的空間
: : 例2.手牌
: : 345678條 東東東 西西西 3444萬
: : (摸南風打3條) 45678條 東東東 西西西 3444萬 南 (退一步)
: : (吃6條打3萬) 456條 東東東 西西西 444萬 南 (聽南風)
: : (摸南) 自摸成立
: : 結:把步驟分成兩個來看(1)打3,用78吃6 → 沒問題
: : (2)自摸,沒有解過水疑慮 → 沒問題
: : 故自摸成立。
: 首先,本例為無意義之行為!
: 亦即自摸倒牌時,我問你本來就有345678條,為何要打3條再吃6條?(請解釋)
例如你在舉例子的時候,我問你為什麼要用狀況劇,不能單純只講牌理嗎?
你的理由無法說服我為何要照你的想法。
同樣的,第2個例子 我打3,用7.8吃6是沒問題的,
我認為打3當下只要檢視與3同一搭有關的3456就行,討論678這搭太遠
因為沒有直接關係。
如果你要問「你是憑哪一點說沒有關係的,判斷有沒有關係的依據在哪?」
我老實告訴你,我還沒有找到一個理由,來證明我是對的
所以我沒辦法說服你認同我
: 其次,譬如本家4456萬聽47,某家打4不胡,碰4打5,馬上摸6~
: 照你的步驟看(1)碰4打5 => 沒問題
: (2)自摸6 => 前手捨5,符合過水規則 => 沒問題?(疑問)
: 這種情況,是有不少板友認為不允許的!你可以想想看為何~
: 最後,附帶一提,主張禁止打出吃入的板友之中,
: 有認為這例子是可以要他包的!
: 這就是爭端~
我知道主張禁止打出吃入的人,有些和我意見相左,所以我只是提出我的看法給大家
因為最主要還不是討論這個,所以你說不行的話,我也不會特別反駁你
: : 下面有眼牌的內容我就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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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old97972000 (111.246.10.94), 03/09/2017 17:41:56
1F:推 Roger37 : 不能同意你更多 220.134.88.83 03/09 18:25
2F:→ gold97972000: 我也滿認同的XD 111.246.10.94 03/09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