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victor (有ptt真好)
看板MJ
標題[政見]政見參選人-dvictor
時間Wed Jul 16 20:57:22 2008
我在版上的時間不長,從16歲開始玩.牌齡已經超過12年了..
自認不是什麼好咖 但是有朋友邀約,就出來發表一下政見囉:
麻將版為何要存活呢? 就是讓妳在手癢的時候 不用死求活求要朋友一定要陪打
總是能在想打的時候 立刻成局..
輸贏不管 但整個就是很有feel阿
...
政見:
0.開心打牌 胡亂引起糾紛者 殺無赦(開玩笑的)
1.凡有牌友超過三人以上公幹者 經顧問團同意 直接永久水桶
2.list一些願意常出現的場主名單至 (一週出現超過一次者)
3.增設顧問團 由版上超過6人推崇之好喀3名擔任(北中南各1)
(會組成類似投票表決制度2場主各代表2票)
4.凡有版友之場超過5人來信檢舉 經顧問團與版主決議 直接永久不得開場
5.多開設趣味或是增進牌技的討論主題
6.版友牌技切磋外的聯誼會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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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8.173
1F:推 frank1116:你也來 07/16 20:58
2F:推 ETHuang:這篇政見來的太晚了吧.... 07/16 20:58
3F:→ ETHuang:但是有來就是好事!!~推推~~ 07/16 20:58
4F:推 kobekenly:科科馬克叔叔也來參一腳呀 推推 07/16 20:59
5F:→ MAGPIE:1.4點爭議空間太大 07/16 20:59
6F:→ seafish0301:嗯~顧問團 07/16 21:00
7F:→ MAGPIE:直接照舊版規就好啦 現在不穩階段改變太多似乎不太好 07/16 21:01
8F:推 noman2242:1. 要是有人仇家超過三個不是很麻煩嘛?XD 07/16 21:02
9F:→ wayza:沒有親眼所見 沒有直接證據 冒然憑3.5人之言論定罪 未免太過 07/16 21:03
10F:→ wayza:版主及顧問團若無當時在場 水桶是無法服眾 07/16 21:04
11F:→ wayza:就像之前frank事件 沒有證據也只能讓大家自由討論 07/16 21:04
12F:推 season002:frank事件 不服的只有他本人和版主吧 07/16 21:05
13F:推 noman2242:所以打牌就隨時帶著錄音筆就對了 XD 打個牌尋開心而已 07/16 21:05
14F:推 Timsteven:krkr 07/16 21:06
15F:→ season002:總之frank事件真的超白爛的 幾批不同人馬都出來指證了 07/16 21:07
16F:→ season002:版主還可以說一堆有的沒的想幫他脫罪 07/16 21:08
17F:→ djviva:他用自身名譽去證明別人的清白阿,看來是失敗了 07/16 21:09
18F:推 season002:所以交朋友真的要小心 07/16 21:10
19F:推 santangle23:怎麼可能因為一些人指證就永久不能開場... 07/16 22:20
20F:推 onlyfriend:果然是暴躁馬科! 07/16 22:30
21F:推 OHGODXROMAN:推推推~~投你一票 07/16 23:05
22F:推 night123:推推推~~可是我不夠資格去投票...希望你當選別讓愛夾屌的 07/16 23:08
23F:→ night123:又好會戰的人當選他當選MJ就他最大了~~怎麼吵都夾屌的贏 07/16 23:08
24F:推 AlgerTaipei:我覺得第四點蠻好的 但是五個人的認定是不是要有個 07/16 23:09
25F:→ AlgerTaipei:標準 07/16 23:09
26F:推 Luweich:推推推~~投馬克一票 07/17 00:25
27F:推 yuki921:推顧問團!! 07/17 01:34
28F:推 nightplayer:聯誼會三小 喝酒就喝酒啊 瞎咖 什麼時候喝一下啦! 07/17 02:43
29F:推 onlyfriend:推啊!! 馬kr大溼 07/17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