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MIT
標題[閒聊] 今天有同事反應有學生拿東西丟貓頭鷹
時間Fri Nov 11 13:20:48 2011
如果你是當事人有看到的話
這真是不可取的行為
一是法律層面
二是安全層面
1.在法律層面來看,教學大樓後面棲息的那兩隻貓頭鷹應該叫
「領角鴞」,屬二級保育類動物,想想看吧
2.貓頭應也是屬於猛禽類動物,當你攻擊牠時,也可能遭到反擊
,想想看吧
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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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1F:推 SKlee:真的非常糟糕!! 都大學生了 長不大嗎? 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11/11 13:43
2F:→ SKlee:都不知道嗎? 11/11 13:44
3F:→ SuperModel:恐怖片都是演成惹來麻煩的劇情! 11/19 00:04
4F:→ enterpirse:貓頭鷹是用來保護的,不是用來送信的>< 11/28 23:35
5F:→ voyager119:自目人,到時候真被反擊了,就控訴學校保護學生安全 12/03 23:23
6F:→ voyager119:那只是自食惡果而已 12/03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