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sh19850104 ()
看板MIT
標題[不爽] 今天註冊組老太婆讓我忙一整天我決定跟你拼了!
時間Mon Sep 27 23:34:53 2010
剛剛爬了一下舊文章
發現註冊組第二位老太婆已經有被噓過!
好吧!
換我這位老學長發發怨氣!
今天是研究所報到日
因工作關係,讓我不由得先放棄學業
但好不容易考到的碩士班資格,總不能就這樣放棄吧!
就走上休學這條路
上週打電話去註冊組問休學需準備什麼文件
她竟然只跟我說叫我帶家長同意書就好了
然後請帶著三分之一的學雜費辦休學
很好!
從一般人會覺得,休學當然要繳費註冊,但依就讀時間退費也有規定
就是那麼剛好,要辦休學前,有人跟我說繳費的事情
我就開始上網查資料,發現學校網站竟然連休退相關的辦理方法,需攜帶什麼文件
修退的相關程序都沒有附上
我就開始詢問其他學校,國立私立通通問,問到結果都是與教育部公告的條文相符
只有明志!
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態度又差
其他處室也一樣,以為不知道就可以解決嗎?
連個代理機制都沒有
辦個休學辦整整七小時!
我就是註冊日(含)以前休學者,免繳費(大家可點選下列網址看規定)
http://www.ntnu.edu.tw/aa/tuition/backcash_note.pdf
我就不相信只有我一個在註冊日(含)前休學
看多少人被白白收掉三分之一的學雜費
那些錢在哪裡!
請問有沒有申訴的網址,我要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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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228.102
※ 編輯: fish19850104 來自: 122.116.228.102 (09/27 23:38)
1F:→ g5s577vr:這只是明志黑暗的冰山一角... 09/28 08:40
2F:→ volatost:少見多怪 09/28 10:01
3F:推 enterpirse:會不會只是一種程序,收了再退~~實在有點多此一舉;不 09/28 11:48
4F:→ enterpirse:過既然是教育部的行政命令,法律位階高於學校自訂規則 09/28 11:48
5F:→ enterpirse:建議同學如果未來有覺得不合理之處,盡量去找書面法律 09/28 11:49
6F:→ enterpirse:律文件來參考。 09/28 11:49
7F:推 patterson01:我也記得這個好像是法律規定的(我退過補習班的) 印象~ 09/28 11:53
8F:→ nnewlifetw:我的成績單是去教大...花30塊...自己印的 09/28 12:04
9F:推 northpo:建議向教育部技職司提出申訴 09/28 12:30
10F:→ S7617921:傲慢的明志行政體系! 09/28 12:53
11F:推 FrogKiller:明志 不意外 09/28 13:22
12F:→ FrogKiller:印成績單那台 投硬幣的被貼起來 是壞了嗎 今天要去印 09/28 13:24
13F:→ FrogKiller:沒到紙鈔 無功而返 09/28 13:24
14F:→ FrogKiller:到 打錯 帶 09/28 13:24
15F:推 ian4404:還沒註冊確定是可以全額退費的 09/28 15:09
16F:→ nnewlifetw:我是上禮拜去印的....投幣就有點下不去的感覺囉~ 09/28 15:36
17F:→ fish19850104:這次要弄爆學校 09/28 20:25
18F:→ enterpirse:就事論事,就法論法,一切單純 09/28 20:36
19F:→ fish19850104:如果當初學校是先收費後退款,也不會要翻法規來講理 09/28 20:56
20F:→ fish19850104:就因為學校把這件事情隱藏訊息,不公開,各處室搞不 09/28 20:56
21F:→ fish19850104:楚狀況,態度強硬又差,當天不只我休學,學校照樣收 09/28 20:57
22F:→ fish19850104:其他休學的錢,那不就很怪! 09/28 20:57
23F:推 ahsong51:學長好~ 09/28 22:34
25F:→ VivaSex:老太婆很NICE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09/29 00:24
26F:推 angel791022:要投給水果新聞 我覺得給他晨跑 晚自席 強制住宿 10/02 00:11
27F:→ angel791022:也是蠻夠看的 ..... 10/02 00:11
28F:→ fish19850104:我已申訴教育部 也已獲得回應 就等待後續結果 10/02 00:37
29F:推 voyager119:我覺得什麼晨跑、晚自習、強制住宿,對你有什麼危害, 10/02 22:47
30F:→ voyager119:而且,是明志逼你來念?我贊成對行政人員的態度要檢討, 10/02 22:49
31F:→ voyager119:但如果只是針對晨跑、自習與住宿要申訴,是可以討論執 10/02 22:50
32F:→ voyager119:行方式,而不是以上三種執行項目。 10/02 22:51
33F:推 lifegetter:樓上,我沒有反對晚自習,而是執行的不公與懲罰過當 10/03 00:32
34F:推 lifegetter:晚點名不到一次一小過,然後要學生到處求情抵銷 10/03 00:35
35F:→ lifegetter:這分明在教學生如何鑽漏洞,走後門,反而是不良示範 10/03 00:36
36F:→ lifegetter:這制度教學生說後台硬最重要,要涎著臉看人臉色、討好 10/03 00:37
37F:推 lifegetter:台塑遲早要拆三個大學的牆角,該開始以學生為中心思考 10/03 00:41
38F:→ lifegetter:仗著台塑當靠山的時代已隨王永慶而死了 10/03 00:42
39F:推 a9018314:樓上,這不就是社會歷練嘛0.0 10/03 00:43
40F:推 lifegetter:這不是正面的社會歷練。歷練要學解決問題的方法,而不 10/03 00:53
41F:→ lifegetter:只是在找漏洞抄捷徑不求增強基本功,不然樸實玩假的了 10/03 00:56
42F:推 flac:可不可以別再用"明志逼你來唸?"做為傳統存廢問題時的論據 10/03 11:10
43F:推 a9018314: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吾足。 10/03 12:46
44F:→ enterpirse:恩~晚點名一次不到小過,個人覺得過重,誰有學生手冊 10/04 00:00
45F:→ enterpirse:查一下唄 10/04 00:00
46F:→ enterpirse:寄站內信吧,好想知道後台是誰? 10/04 00:01
47F:推 lifegetter:見1972條獎懲之間的比率,台灣是防弊走後門的世界 10/04 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