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MIT
標題Re: [不爽] 國文組助理
時間Wed Jun 4 00:16:34 2008
※ 引述《knkn852 (O-Ba)》之銘言:
: ※ 引述《enterpirse (小嘉)》之銘言:
: : 冷靜~冷靜
: : 這要就事論事
: : 規則需要執行,否則國文組就是失職
: : 例如你的章戳不清,例如你的字數不足(區區五十字寫不出來?)
: : 這不要說那位助理,連我都看不過去
: : 實施人文護照的目的在於鼓勵學生參與校內活動、講座
: : 如果真有感受,不可能文字表達不出
: : 為了防弊,不得不設計一些限制
: : 例如有人問台北車站不算古蹟嗎?
: : 古蹟的認定,並不是在於它有多老,古蹟是由縣市政府文化局列冊管理
: : 如果你拿一個不是古蹟的古老建築,國文組當然會求證,這也是所謂的龜毛
: : 以心得論,如果今天字數不足,甚至只有區區四十多字,而反怪國文組嚴格
: : 審查,我覺得不夠意思。
: : 甚至有的同學叫他人代寫,這與作弊何異?
: : 參考一下
: 哈哈!!我當然都有照規則走阿
: 不照規則卻上來PO文
: 這樣似乎很白= =
: 而且今天大多不是規則的問題
: 是她服務態度的問題
: 從見到她的臉孔
: 從未看過他好臉色
: 詢問關於活動的事
: 也沒給過好態度
: 順便再說一個故事好了
: 那護照有四個必寫
: 心得、日期、人、地
: 關於人
: 我是跟校外的友人一同出遊
: 於是我寫了"朋友一名"
: 她卻斥責說要寫清楚
: 可是寫名字她也不認識
: 卻她還始終要堅持= =
: 後來寫"高中同學"就給過了
: 我就不懂
: 這兩個詞差在哪
: 只覺得她是無聊
: 吃飽太閒!!
: 還害我遲到 ˋ"ˊ
我覺得可以用一種邏輯性的思維來應對
例如,你指的朋友一名,我認為並無不妥
至於她所謂的要寫清楚,你可以反問,「什麼叫寫清楚」
難道萍水相蓬的朋友不算朋友?
要讓你的邏輯無懈可擊,而且為什麼一定要寫人?
我單槍匹馬去不行嗎?
而且朋友的定義又豈是有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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