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brinali (sabrina)
看板ME_cup
標題[公告] 保齡球項目
時間Fri Dec 22 01:21:27 2006
一、比賽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十四、五日
二、比賽地點:亞運保齡球館
三、報名人數:團體賽:4男1女
個人賽(若已報名團體賽,就列入個人賽)
四、獎 勵:團體取4名 冠、亞、季、殿頒發獎盃
個人取3名 冠、亞、季頒發獎狀
五、比賽用球:
六、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保齡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保齡球比賽規則,本規程如有未
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佈
七、比賽規定:1.比賽採六局總分制(本比賽會開犯規燈)。
2.參加團體賽者亦計入個人賽之成績。
3.團體賽若男生不足可由女生代替時,女生加48分(男生不可代替女生)。
4.若個人總分相同時,以六局之最高分與最低分差比,分差少者優 勝;
若再相同時,以第二高分與最低
分之分差比,分差少者優勝,於此類推。
5.若團體總分相同時,以隊內個人六局最高分與個人六局最低分差比,分
差少者優勝;若再相同時,以第二高分與最低分之分差比,分差少者優
勝,於此類推。
6. 比賽服裝之規定:(不得穿著牛仔褲、無領之運動上衣)。
(1)男子球員一律不准穿著短褲、牛仔褲、褲管有鬆緊帶之長褲及將襪
子外穿在褲管上。
(2) 女性球員可穿著長褲、半長褲及褲裙。
(3) 所有參賽男、女球員穿著之保齡球衣褲,應以莊重舒適為原則。
八、申訴:
〈一〉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適時(三十分鐘內)書面提
出,經領隊或教練簽章向大會賽務組提出。
〈二〉申訴以大會裁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判決,各隊不得異議。
九、賽制:
※賽程及規則補充:
一、在比賽開打前十分鐘就要到比賽場地,如逾出賽時間五分鐘以上,以棄權論;惟大會
所列賽程之比賽時間仍以大會報告為準,請各球隊隨時注意大會報告。
二、球隊登錄:
〈一〉請各球隊在抵達比賽場地後,把選手證收齊,最晚在比賽前40分鐘以前向登錄台做
報到登錄的動作。
〈二〉每場比賽前十分鐘會再由裁判確認登錄名單、背號以及輪轉順序,所以請各隊事
先填寫先發輪轉表。
〈三〉如果發現未登錄之球員上場比賽,則該隊以棄權論。
〈四〉裁判得以在賽前視現場情況做適度的規則改變。
〈五〉如有不尊重裁判的行為,該隊取消比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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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3.106.104
※ 編輯: sabrinali 來自: 61.63.106.104 (12/26 19:55)
※ 編輯: sabrinali 來自: 61.63.106.104 (12/26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