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FEovercome (突破,堅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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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總務] 請款須知 2010版
時間Sun Sep 5 22:39:34 2010
《請款須知》─請請款同學務必詳閱,並依照下列規定進行報帳!
這學期社團總務為雅淋
以下報帳規則引自前總務所發表之請款須知(感謝明忠和贊文^^):
*能蓋 發票章(有店家統一編號) 則 只需蓋發票章。 (社團請款彈性比較大)
*請務必在發票上註明品名!!
(如: 麥克筆 五支 單價20元 共100元
色紙 十包 單價20元 共200元 )
發票上所列之每項金額都要有各自的名目
*累積大量發票者,麻煩自行將發票貼在白紙上,發票旁註明各項品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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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票的相關規定:
(一)長條式發票(就是一般收銀機的發票)有兩種選擇:
1. 蓋
發票章
2. 打
統一編號:03734301
(二)手開式發票:
1. 先問是否可以開
二聯式發票,要
蓋發票章
2. 若要開
三聯式的發票則要有以下......
要寫
抬頭:"國立台灣大學"
要寫
統一編號:0373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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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據的相關規定:
(一) 要蓋
店章+負責人私章
(二) 要寫
抬頭:"國立台灣大學"
三、高額活動支出 (同一品項高於10000元,如租車、訂房)的規定:
(一) 發票開立與前述原則相同
(二) 請店家
加開估價單、或是開立收據證明
(三)
保險、住宿訂房─
團長請附上出遊名單
*備註 1)
油錢 需附里程表
2)
大眾交通工具 要留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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