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llenseraph (the situ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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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不符NTUmed00板skeric之處分
時間Sun Apr 28 03:00:22 2013
根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責(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
違規行為包含:「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真實姓名、電話、居住所或其他任何
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
由於本案例並無公佈以上資料,查無違規行為,因此不予受理。
[醫學院群組小組長 fallensera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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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42.61.217.218
1F:推 skeric:辛苦了~ 04/28 03:12
2F:推 diaoge:感謝群組長 04/29 22:20
3F:推 xxxxxnick:英明 05/01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