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ct1436 (哈啾小蝦米)
看板MCU_Talk
標題Re: [桃銘] 現在放煙火的原因
時間Mon Jan 17 04:25:25 2011
請容小弟我說一句
既然當事人現在都肯出來面對了
他的第一篇委託發文 也被砲不夠誠意了
何不等他帳號可以用 再親自上來接受大家指教
況且做錯事的人不只他一個
他也因為事後態度不好 體驗到了鄉民的憤怒
這應該已經先教訓他一次了
各位就請暫時手下留情吧
先等看看本人後來的發言如何
不要逼到像是出人命的地步 先留點後路給人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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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52.189
1F:→ chen1025:我覺得應該要集體道歉,如果是我的話,先向警察自首, 01/17 07:17
2F:→ chen1025:然後向學校自請處分,捐出部分的零用錢當作社會公益, 01/17 07:18
3F:→ chen1025:由師長陪同挨家挨戶的向社區居民道歉,並且自發服務社區 01/17 07:19
4F:→ chen1025:像是清掃社區,或是提供免費的教學之類的。不過要有被罵 01/17 07:20
5F:→ chen1025:的準備。我不知道這樣能不能平息眾怒.... 01/17 07:21
6F:→ chen1025:因為有很多社區居民和學校同學並不常用PTT。 01/17 07:27
7F:→ dbshadow:放煙火的時候怎麼沒看到他留後路給想睡覺的人走 01/17 08:41
8F:推 Pagert:可憐麻?? 可憐人必有可惡之處 殺人了再道歉是屁 01/17 12:14
9F:噓 yabihahaha:出人命囉~~~~~~~~~~~~~~~~~~~~~~~~~~~~~~~~~~~~~~~~~~~ 01/17 13:00
10F:→ tw004619:這個社會總是『加害者』要求『受害者』給他後路...... 01/17 15:19
11F:→ ract1436:樓上的觀點我很認同 也許是我太仁慈吧 01/17 16:14
12F:→ ract1436:我單方面的覺得此人白目而已還不到大奸大惡 01/17 16:14
13F:→ ract1436:所以才會發這篇文希望大家緩和一下 01/17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