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ard2002 (水啦)
看板MCU_Talk
標題[桃銘] 錢包被偷 ...
時間Mon Apr 12 13:01:05 2010
住在麥當勞附近的永吉街
禮拜六晚上 , 也就是禮拜天凌晨12點多出去買東西吃
回來時很粗心的把錢包放在車子前面的抽屜 (是叫抽屜嗎 ???)
隔天發現的時候就不見了 ˊˋ
就跑去鄰長家看有沒有監視器 , 因為車子停的地方剛好有監視器對著 !
結果果真在6點多看到有一個中年人戴著帽子伸手去拿我的錢包 ...
我就跑去報案 , 警察感覺不太想理 , 過很久終於跟我去鄰長家 。
然後跟我說如果有看到人在打電話到派出所跟他說 ...
因為我知道時間點就馬上快轉到那邊 , 警察看到之後就問鄰長有沒有看過 ,
然後自己也說沒看過這個人 ...
就跟我說如果有看到這個人是誰在打電話給派出所 ...
連我的電話都沒留 !
這是叫我自己辦案的意思嗎 ?
然後就沒報案 , 他就走了 ...
附近的監視器都看了 ...
不知道還有沒有希望 ...
他走的方向就沒鄰裡的監視器了 ...
只能祈禱住家裝的監視器 , 可是人都不在 ˊˋ
這時候要找教官幫忙嗎 ?
還是教官也會吃案 > <"
好無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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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77.137
1F:推 aresa:這種破案率很低...他們可能不想讓自己業績變不好吧 04/12 13:05
可是監視器一個一個都有拍到啊 ... 他往哪個方向走都知道,只是我自己去問家庭監視器比警察問麻煩很多...
※ 編輯: Howard2002 來自: 219.84.177.137 (04/12 13:14)
2F:推 beabee:教官不太可能會吃案...找教官警察總不會一樣不理... 04/12 13:21
3F:推 godswd:教官又不能辦案,那要怎麼吃案? 04/12 15:31
4F:推 godswd:攝影機能看的先自己看一下,回頭跟警察拿正式的報案聯單 04/12 15:43
5F:→ godswd:講白一點,他們就是不想正式登記你這案子,到時候破不了案 04/12 15:43
6F:→ godswd:績效又難看,簡稱就是吃案 04/12 15:43
7F:→ godswd:正式的流程,應該會有報案三聯單跟失竊物品證明 04/12 15:45
8F:→ godswd:聯單上的案別應該要是竊盜,而不是遺失、侵佔遺失物這類的 04/12 15:46
9F:→ godswd:如果現場警察還是不願意按流程收件,你就直接撥110轉桃園 04/12 15:47
10F:→ godswd:縣警察局督察室,把你的情況仔細的跟對方說明 04/12 15:48
11F:→ godswd:(失竊時間、失竊物品、已經看到的失竊當時的錄影、警員對你 04/12 15:49
12F:→ godswd:的處理態度) 04/12 15:49
13F:→ godswd:說真的破不破得了,那是一馬子事,只是去報案還這樣河蟹 04/12 15:50
14F:推 ssun302231:先給你拍拍 但錢包放在那麼好拿的地方... 04/12 15:51
15F:→ godswd:看到就是很北送,之前家裡人手機被幹走警察也是愛理不理 04/12 15:51
16F:→ godswd:結果報上去,多給個IMEI碼,四天手機就回來了 04/12 15:53
17F:推 remember0124:樓上說真的?靠那我不就被河蟹掉了,高中時期有過差 04/12 22:33
18F:→ remember0124:不多的經驗,印象中我是填寫侵占遺失物的樣子.... 04/12 22:34
19F:推 pinkbeer:警察沒錄用啦 我手機掉了去報案也是愛理不理的 當天直接 04/13 03:27
20F:→ pinkbeer:再買一隻 這種小案他們不會用心去查啦!! 04/13 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