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skyman (Imskyman)
看板MCU_Talk
標題Re: [桃銘] 被圖書館罰錢
時間Wed Nov 25 00:07:27 2009
※ 引述《tmle (Elan)》之銘言:
: 掛遺失是針對圖書館資源已弄丟將賠償
: 所以才會有掛失後一個月內將資源賠償完畢,掛失後的罰款將不會累計
: 不過一個月後如果沒有賠償完畢罰款將持續累計
: 但是同學告知資源不見或是找不到時
: 館員或是工讀生都會協助同學如何解決
: 不管你所借閱的資源是"臨時找不到"或是"真的不見了"
: 都可以做掛失的動作
: 但是我們都會告知你的權益
: 如果你之後找到你所借閱的資源時
: 那代表東西一直在你身邊並不是不見
: 所以罰款會持續累計並不會扣除
: 這是要確保其他同學也能利用到圖書館的資源
: 不讓有心人士鑽一個月內將不會有罰款的漏洞
哈! 沒想到有圖書館的人出來回答,這樣大家可以深入討論一下!
你後面說得沒錯,要確保其他同學也能利用圖書館資源
不讓有心人士鑽一個月也不會罰款的漏洞
但我想問一個問題,如果我到期的最後一天去掛了遺失
但實際上我並沒有丟掉光碟,一個月到了之後,我把原本
光碟上面的圖書館條碼撕掉,並宣稱這是我去買書後附加的光碟
然後拿去給館員!!
那是不是更可以 "合法" 的佔用圖書館資源?? 而且還不用付錢
另外,圖書館不就還要花條碼的錢,來補上這個原本應該存在的貼紙?
不瞞您說,我跟館長討論過了 XD 他覺得這樣圖書館不但要被有心人士
佔用資源,而且圖書館還要花額外的經費把貼紙補上
所以如果你有在圖書館工作,還有請你反應給相關老師知道
這樣圖書館遺失借書的解決方式就更完善了。
也會解決大家對這個部份的疑慮了! 所以圖書館的面子就靠你了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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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25.83.78
1F:→ imskyman:然後有新的政策後,還要麻煩你公告在這給大家知道! :) 11/25 00:11
2F:推 kf181818:天仁是館長的學生XDDDDDDDDDD 11/25 00:27
3F:→ imskyman:看到屁屁這樣說,我發現我上文章好像會讓人誤會 11/25 00:32
4F:→ imskyman:其實我只是用開玩笑的口吻 所以有誤會的話敬請見諒 :) 11/25 00:32
5F:推 mark0708:偷偷說一下一個問題..不知道是我光碟機太怪異 跟圖書館 11/25 02:18
6F:→ mark0708:不合還是怎樣的 讀圖書館的光碟 我的光碟機總是哀的特別 11/25 02:18
7F:→ mark0708:大聲...拿出來換我自己的光碟又沒事 看表面又沒有刮痕= = 11/25 02:19
8F:→ tmle:那是上面的條碼或是索書號的標籤角沒黏緊,壓一壓就好了 11/25 07:33
9F:→ cceHunteR:只是覺得借閱的期限有點短@@ 大學部只有一個禮拜? 11/25 12:00
10F:推 tw004619:在光碟上面貼東西實在是一件很蠢的事情... 11/25 13:25
11F:推 angela9017:大學部可以借兩個禮拜 11/25 14:12
12F:→ jimmytpe:專業的光碟貼條是有配重的,轉起重心來不會偏 11/27 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