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jen (銘傳大學很瞎)
看板MCU-LAW
標題[閒聊] 今天改刑分小考考卷的一點感觸
時間Wed May 19 01:06:06 2010
雖說目前只改到三分之一,而且給分方式還沒決定
但是從三分之一的考卷中就發現,大家對於法條的熟析度還可以
對於實務見解的認識也還可以,但是最大的問題就是......
實例題完全不會做答阿...(/‵Д′)/~ ╧╧
尤其刑總的概念可以說是「完全沒有!」
明明都已經看過刑分課本了,但是卻完全沒思考過刑總的東西
雖然說有些東西沒教過大家,我猜大家應該也不會
不過不會就算了,似乎也沒有人來問過我╮(﹀_﹀")╭
這樣的意思是我課輔的時候要重新教刑總嗎???
就算基本的先處理「正犯」再處理「(狹義)共犯」的概念不懂(因為我大二時也不知道)
但是我記得鄭逸哲老師的教科書也有寫過吧b( ̄︿ ̄)d
再來就是教唆犯與幫助犯完全不會分,以下面這句話為例(你們寫的)
「甲叫乙幫忙偷東西,甲成立教唆犯,乙成立幫助犯。」(/‵Д′)/~ ╧╧
自己寫的時候不覺得詭異到爆炸嗎???這拿去問大一的,他們應該也會笑到爆炸
其實當個助教是不會免強大家要唸書的,更不會把大家當掉(因為每次老師都加分)
這星期一聽老師說,以後考試院可能有機會搞出個「法務士」的證照
也是就新制律師考試的第一試通過就可以拿到法務士資格
但是分析下來,新制的第一試要通過變得何其困難(還只是選擇題)
一但法務士的資格認證開始運作,以後要到事務所打工,基本也要有這資格
那等於說,銘傳的學生連在事務所打工的機會也沒有了
我們只能幫助少數的學生,而不能幫助全部的學生
如果有心要繼續走法律這條路,那就趕緊拿起課本來複習吧!
如果下定決心要走這條路,就不要問唸法律有什麼意義
只要問,你有沒有意志繼續拼下去就好。
感覺越寫越離題,等我改完考卷再來總心得分享吧!
以上(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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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那邊那個人那麼傷心呢? ││││││
因為他是台灣人啊,吃的比我們還毒哩! 2.5ppm ˍ︵ │││ 還好我們
0.5ppm
◥ ◥ 2ppm ╱ ╱▏ ││ 不用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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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ω ╯ 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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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racywu:寫出那一句話的...真的很天兵...幫助犯不是這樣的吧!!! 05/19 18:51
2F:推 tracywu:另外...有錯字...是勉強,不是免強 05/19 18:53
3F:推 crazy8324683:法務士大概要等個十年吧!? 05/19 19:16
4F:推 ckb2261:合資賣雞排和珍珠奶茶...可以先來個"特別權力套餐"XDDD 05/19 19:54
5F:→ toozo2:共謀共同正犯呀~~我噴了 05/19 22:35
6F:→ ericjen:我決定到時候點幾個人出來上特別課輔班,因為這些人還有救 05/19 22:45
7F:→ ericjen:應該說這些人程度好,可以另外加強,要提升成更高一級 05/19 22:47
8F:推 york79320027:可以+1嗎?^^我不像某船長偷讀書... 05/19 22:54
9F:推 ckb2261:課輔?SOD新企劃:超激!!放學後的刑總加強4時間!! 05/19 23:17
10F:推 take7788:刑總是刑法之本,我個人以為刑總通了.刑分大概翻翻法條 05/19 23:18
11F:→ take7788:看一下實務見解就可以了!刑總才是決勝關鍵啊!! 05/19 23:19
12F:推 ckb2261:想把她們訓練成法律系中的霸主嗎? 05/19 23:20
13F:推 york79320027:制霸制霸!! 05/20 13:00
14F:推 crazy8324683:五樓噴了...我笑了! 05/20 13:20
15F:推 toozo2:可以+1嗎?我只有偷讀一點 05/20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