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jen (蕃茄紅了)
看板MCU-LAW
標題[轉錄][北部] 司法院徵98年寒假法律系/所工讀生12/20止
時間Sat Oct 25 03:00:26 2008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北部] 司法院徵98年寒假法律系/所工讀生12/20止
時間: Fri Oct 24 01:02:31 2008
◎工作時間:(請註明,否則刪文警告!)
→98年1月16日至2月15日(寒假期間,1個月)
◎薪資:(請註明薪資,『面議』者刪文+水桶兩週,薪水低於95/hr將被刪文)
(未保障底薪之工作將刪文)
→20400元/月
(工讀生勞、健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司法院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住宿自理)
◎薪資發放日:(請註明薪資發放日,否則會刪文警告)
→依司法院規定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一)法學或法規資料之蒐集、彙整等
(二)文書或檔案資料之製作、彙編等
(三)司法活動或會議之策劃、協辦等
◎公司名稱: (必須填寫 未寫者將依版規刪除文章)
→中華民國司法院
◎需求人數:
→7名
◎條件[希望性別]:(有希望性別請適當說明原因)
→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且未曾於司法院或法院工讀者,優先考量進用。
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
(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鄰、里長個人或其辦公室均非「政府機關」)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4.單親扶養家庭(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與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雇主徵才時不得有性別歧視,
如工作性質特殊要限定性別,請有合理理由,且雇主必須自行負擔被申訴的風險。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有限制連絡的時間 請另外註明)
→相關詢問,請洽02-2361-8577轉分機284
◎其他:
→ 有意應徵者請下載簡章暨報名表
http://0rz.tw/f74Tr
報名方式:
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郵遞至「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收」,
信封註明「應徵司法院98年寒假期間工讀生」,
郵遞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郵遞區號100)重慶南路1段124號。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7年12月20日止
(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通知:
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進用;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97年12月20日止
若在應徵期限前徵到人 將以下列何者通知:
1)徵到人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2)會一一回信給報名者通知是否應徵到
路過看到分享資訊,非受司法院委託而po,12/20截止後自行刪除本篇
錄取者將由司法院通知(參考97年暑期徵工讀之前例,該院公告錄取者於網頁中)
※ lykosluna:轉錄至看板 SCU_Law101D 10/23 16:59
1F:推 lykosluna:借轉~謝啦=) 59.117.3.57 10/23 16:59
2F:推 hicyu:能麻煩您再PO一次網址嗎? 點不進去>"<140.119.149.145 10/23 21:31
我測試過,縮址是可以使用的,如果不行,請將下面網址兩段接起來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
24580&flag=1®i=1&key=&MuchInfo=&court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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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40.181
3F:推 needheng:是每天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嗎? 123.192.217.96 10/24 01:07
4F:→ CherryVoe:請於上班時間以聯絡電話問承辦人,謝謝218.160.183.174 10/24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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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那邊那個人那麼傷心呢? ││││││
因為他是台灣人啊,吃的比我們還毒哩! 2.5ppm ˍ︵ │││ 還好我們
0.5ppm
◥ ◥ 2ppm ╱ ╱▏ ││ 不用吃…
◤ ◥ ◤ ◥ │ ̄▏ ˍ 0ppm
| | | ╱ ╱ ﹨
◥◢  ̄ (||) ω ╯ 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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