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cywu (熱愛秋天)
看板MCU-LAW
標題[閒聊] 遇上醫療糾紛
時間Sat Sep 29 11:14:58 2007
這不是我的事情
但是...是我國中同學的事情
今天早上接到電話
讓我震驚、錯愕、難過
原來醫療糾紛不只會出現在新聞上
還會出現在我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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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的國中同學
之前雖然偶有連絡
但離最後一次連絡大概也有兩年了
我一直以為是我太過忙碌
沒想到今天接到電話
他的媽媽說,他癱瘓了
原因是一年半前
他因為腦瘤住進了板橋的一所知名醫院
腦瘤開刀後,頭蓋骨的部分凹陷
所以又另外動一次刀
要將頭蓋骨補好
沒想到原本應該是簡單的手術
(至少比開腦簡單)
卻讓他顱內大量出血
造成他終身都只能在病床上度過
坦白說,我除了遺憾,還有更多的難過
===============找尋資料分格線================
這次,我同學的媽媽本來不想讓我們知道的
可是因為三年前我曾經寄卡片給他
表明過我唸法律
而他也曾經在家裡提過我唸法律的事情
因此他的媽媽才會在多方考慮後打電話給我
他媽媽跟我說了很久
也知道醫療訴訟不好打
而目前案子也還在衛生局
根本就還沒到地檢署
這讓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才好
所以我結束電話後
上網查了一些資料
發現雖然向衛生局陳情是程序之一
但是衛生局拖太久
我很擔心這件事情將過追訴期
因為告訴乃論必須要在半年內提起
然而,案子在衛生局整整延宕了半年
因此刑事上可能已經無法訴追
如此一來,民事訴訟的費用將會非常可觀
他們也只是平常人家
要分心照顧我同學
還要一面打官司的結果
就是無法工作
而法律扶助基金會又有許多限制
沒有辦法請法扶的律師
平凡的家庭怎麼也無法負荷這樣的重擔
=========醫院/醫生不肯承擔分隔線==========
案子到衛生局的時候曾經調解
醫院只願意負擔40萬
試問大家
40萬有辦法負擔一個人從此以後的看護費用嗎
當然是不可能
因此調解不成立
案子就一直懸在那
如果早半年
或許就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也可以提起附民訴訟
或許今天的處境就不會那麼困難了
===============難過的結尾分格線=============
好吧!我會這麼難過
其實不單純因為他是我國中同學
是因為國中時期曾經有很長一段的曖昧
那是很久遠以前的事情了
然而現在想起來
他是那麼Nice的一個人
卻發生這樣的事情
無論是誰知道都會非常難過
最近才深深覺得
活著真的很不容易
尤其最近聽到一些高中同學出事情
現在又加上國中同學也有事情
感覺人生似乎是那麼的容易被打敗
真的有很多很多的感嘆啊!
雖然最後不免還是要說教
但是,人活著真的不容易
還是要好好把握現在比較重要
我深深的這麼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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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kb2261:與其到最後留下遺憾,為什麼不試著向板檢提看看呢? 09/30 08:39
2F:→ tracywu:我大概要找一些資訊才敢幫忙...好好的一個人就這樣毀了 09/30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