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jen (我不是鄉民...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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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政大94上刑訴期末考題!!
時間Sun May 7 20:46:41 2006
政大刑訴94上期末考題
某甲在台北市竊取乙之機車代步,嗣因機車無油而隨手將車棄置於桃園市,住桃園市
之丙見該機車任憑風吹日曬雨淋,無人聞問,而將機車清理加油供己騎用,嗣為桃園
縣政府警察局警員A查獲,並從其身上搜索扣得安非他命吸食器一組,A乃帶丙回丙
家搜索,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一小包,丙坦承施用毒品,並供出向丁購買毒品,
A乃前往住於桃園市之丁家搜索,搜到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九百公克及中共黑星手槍
一把及制式子彈10顆而扣押之,並逮捕丁移送桃園地檢署,試問:
(一)、檢察官起訴丙竊盜乙之機車,法院可否變更起訴法條為刑法第337條之侵占脫離
本人持有物罪?(20分)
(二)、桃園地方法院判決被告丙竊盜罪刑,判決於94.12.5.(星期一)合法寄存送達
於派出所,桃園市至臺灣高等法院之在途期間為五日,
假如被告丙於94.12.18前往派出所領取判決書,於94.12.28親自到臺灣高等法院提出
上訴書狀,其上訴有無逾期?
假如被告丙於94.12.10前往派出所領取判決書,於94.12.26親自到臺灣高等法院提出
上訴書狀,其上訴有無逾期?(20分)
(三)、警員A搜索扣得丙所有之安非他命吸食器一組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一小包,
得否作為證據?A應否於搜索後三日內陳報該管法院?(20分)
(四)、警員A前往丁家搜索,搜索並扣押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九百公克及中共黑星
手槍一把及制式子彈10顆,得否作為證據?A應否於搜索後三日內陳報該管法院?
(20分)
(五)、檢察官訊問丁後,認為丁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嫌重大,以其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
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應否准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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ˇHate 心情 ◎ 幹拎娘 謝謝你 9527
爆!cestneko/SyL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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ˇHate 心情 ◎上吧!高捷男!不成功便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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