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nWa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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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司法官筆試考 一試改二試
時間Sat Sep 3 07:21:44 2005
※ 引述《tracywu (熱愛秋天)》之銘言:
: 司法官筆試考 一試改二試
:
: 法官、檢察官、律師「三合一」考試將有重大變革,
: 筆試由一試改為二試,需先考測驗題、再考申論題,最後
: 篩選出一○%考生錄取,但錄取名額不得超過六百人。考
: 試委員表示,為了提升閱卷品質、嚴格篩選考生為由,做
: 此規畫。除口試部份仍有爭議外,考試院近期即將審查通
: 過。
:
: @ 依據考試院現行規畫,司法官(法官、檢察官)屬於
: 特考,在十一月舉行,律師屬於專技人員考試,在九月舉
: 行,由於考試委員李慶雄等人推動「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
: 律師考試條例草案」,未來都將歸併為「三合一」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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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這個新制,要過仍要一段時間啦
因為這影響的人太多了
至少包括阿扁的兒子
實體法與程序法綜合命題,立意雖好
但對於多數考生而言,衝擊太大了
傳統的法律系教育,準備好接受這樣的震憾了嗎?
第一試考選擇題,表示將來各種死人骨頭題目都有可能會考出來
尤有甚者,那表示法律系畢業生畢業之後,失業的時間、等待放榜的時間
又要更長了......
現在的法律系畢業生(以今年為例),如果六月底畢業,8月考律師,11月放榜,幸運一點
應屆考上,大概隔年年初可以領到第一份實習律師的薪水(但也失業快半年多)。更幸運一
點的,9月考司法官,年底第一試放榜,1月左右口試放榜。若也錄取,去司訓所,大約也
是隔年年初領到第一分薪水(同時也是失業了近半年)
以上都是超完美的願景,但大多數法律系畢業的學生似乎都在畢業後窩在補習班一年或兩
年,能不能考上,那也未必...........
所以,個人認為新的這種考試制度,讓大家的痛苦指數上昇,大家趕快祈禱不要實施吧
: 併在同一天舉行。
:
: 現行司法人員考試科目,總共有中華民國憲法、行政法
: 、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國際私
: 法八科,每科約考四題申論題。新制度將分為兩試,考試科
: 目全數相同,考生在第一試考綜合法學測驗題,淘汰一半後
: ,再進入第二試考申論題,再錄取第二輪考生的二○%,也
: 就是僅一○%的錄取率。
:
: 此外,另在國文加考「法學寫作」。李慶雄說,現在高
: 考作文像「徒法不足以自行」、「求勝」、「富貴與貧賤」
: 等,八股味太濃;未來這類高考的國文改考「情境式論文」
: ,先給一個事件背景,再論述「正義、律師與人性」,無論
: 法官或律師,都要強調法學寫作能力,增加法學素養。
:
: 在規畫中第二試的申論試題,李慶雄表示,實體法與程
: 序法將混合命題,例如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民法與民事訴訟
: 法,不再分開出題。在篩選考生方面,第一試先篩選出一半
: ,進入第二試再篩選百分之二十,最後規定,錄取名額不得
: 超過六百人。
:
:
: 本文摘自:中國時報 94/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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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要求的一磅的肉,
是我買來的,這屬於我,我必須得到;
你們拒絕不予,就是唾棄你們的法律;
這樣,威尼斯的法律又有什麼威力。
……我需要法律,
……我這裡有我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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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ricjen:我也覺得痛苦指數會飆高=.= 61.229.184.42 09/03
2F:推 tracywu:我覺得競爭會更激烈...= =" 61.229.62.107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