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cywu (熱愛秋天)
看板MCU-LAW
標題93上期末考─民法總則
時間Mon Jan 24 02:08:27 2005
班級:法一乙 科目:民法總則 教授:吳珮君
※以下各題先寫出答案,再附理由說明之。
一、以下各物在性質上為動產、不動產或其他,請附理由說明之。
(一)磚造一層樓「違章建築」
(二)家庭用之「天然瓦斯」
(三)裝在人體上之「假眼」
(四)果園內之果樹
(五)在工地搭建之「工寮」
(六)慶祝雙十節搭建之牌坊
(七)二二八紀念碑
二、甲將甲所有,已出租於乙停放車輛之建地一筆,出售於丙,並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於
丙,該筆土地上植有楊桃樹一棵,並有甲之父親(已謝世)建造之舊式茅屋一間(未辦
理所有權登記),問
(一)茅屋之所有權歸誰所有?
(二)楊桃樹之所有權歸誰所有?
(三)誰有權收取楊桃樹上之楊桃?
三、某男甲,年方十七,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即與乙結婚,結婚後甲即向丙承租房屋居住
。不久之後甲的法定代理人即依據民法九百八十九條規定聲請法院撤銷甲乙的婚姻關
係,試問該租賃契約是否有效?
四、A公司董事甲,假日開車載全家出遊,途中甲不慎撞傷乙。試問:乙可否向A公司請求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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