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c1446 (咱只有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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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情報] 澳門6.15起縮短入境人士集中隔離日數至10天
時間Mon Jun 13 20:53:01 2022
原文恕刪,澳門政府今晚有補充說明
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FMdwVdy
【今天澳門新聞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日前公佈,自2022年6月15日零時起
,對於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外國地區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並符合一定條件之人
士,將實施「10+7」(10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7天自我健康監測)的防疫措施。
符合條件的人士可在接受10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後,即在入境後第11天(入境當日至翌日
上午6時為第0天,之後每24小時為1天)離開醫學觀察酒店,進行7天自我健康監測。自我
健康監測期間健康碼為「綠碼」,但須於入境後第11、12、14、16及第17天接受核酸檢測
。若未按預定時間進行檢測,則健康碼將轉為「黃碼」,如超過預定時間24小時仍未進行
檢測,則健康碼將轉為「紅碼」。
由香港、台灣或外國入境的人士,不可在入境後第14天的核酸檢測有陰性結果前,經澳門
特別行政區前往中國內地。
應變協調中心就上述措施作出補充說明如下:
●按入境當日至翌日上午6時為第0天,之後每24小時為1天,在接受10天集中隔離醫學觀
察後,即在入境後第11天離開醫學觀察酒店計算,實際需要入住醫學觀察酒店共11晚,例
如,5月31日入住,6月11日離開醫學觀察酒店
●正在接受醫學觀察人士,如符合條件亦適用於「10+7」的防疫措施
●關於醫學觀察期間核酸費的退款安排,明日(14)中午後醫學觀察核酸預約系統會新增
7次選項(適用於「10+7」防疫措施),符合條件人士可選。選錯也沒有關係,如多付款
了,檢測機構會按實際檢測次數退款,如少付款了,於醫學觀察酒店時補付款即可
●按照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2020年8月宣佈,入境前14天內未去過香港、台灣或外國的
人士,由澳門到中國內地後不必接受醫學觀察,即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5天才可入境中
國內地,但目的地是否有其他措施,則建議另向有關地方查詢。
有關措施詳細資訊請瀏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抗疫專頁」欄目
「防疫指引」內的「醫學觀察」
https://www.ssm.gov.mo/apps1/PreventCOVID-19/ch.aspx#clg17668
其內的《縮短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日數至10天計劃說明》及
《完成醫學觀察後自我健康監測的注意事項》。
●縮短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日數至10天計劃說明
https://bit.ly/39gDalk
●完成醫學觀察後自我健康監測的注意事項
https://bit.ly/3mFRgQ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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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EILLI: 完全聯繫不上麗景灣...電話不給訂,寄信也不回 06/17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