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amoto (大雄)
看板MACAU
標題Re: [問題] 關於澳門人到台灣工作的問題@@
時間Sat Dec 31 13:48:28 2005
※ 引述《sopsy (喜歡的體育課總是衝堂> <)》之銘言:
: ※ 引述《Inamoto (大雄)》之銘言:
: : 大家有一個觀念錯誤了喔
: : 如繳比較重的稅
: : 而且是現找到工作
: : 由該企業申請過來才行
: : 重點是最多只能待六年(目前的規定)
: 我對這個感到懷疑..
: 意思是..不管是否有老闆願意聘請 6年一到都還是得走嗎??
是呀
更詳細一點說
現行的規定是
外勞的聘用是3年為限
可是同一個外勞
只能再多申請3年
所以總共是6年
(上述是一般低技術勞工的限制啦)
(具專業性的外勞又有不一定的限制)
: 真的連結婚都無法拿到身分證嗎??
: 連我鄰居娶的外籍新娘都有身份證耶= =''
: 感謝
下面加分回文的朋友是不是具有華僑身份證呀
如果是的話是沒有這方面的限制
因為你華僑身份證
你的戶籍還是你讀的大學
所以可以留
可以隨意換工作
如果是一般外勞
戶籍是雇用他的公司
所以結束勞資關係之後
戶籍也自然取消
理論上應當直接回國
可是其實是可以留到你的居留證上面的居留期限
可以一般來說
外勞結束勞資關係
雇主都會通知地方主管機關啦
通知了應該就不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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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2.156.64.237
※ 編輯: Inamoto 來自: 222.156.64.237 (12/31 14:04)
※ 編輯: Inamoto 來自: 222.156.64.237 (12/31 14:06)
1F:推 bobby8810:我是有華僑身份証的。哪我懂你意思了。我的戶籍是輔大 01/01 03:18
2F:→ bobby8810:所以我一直很奇怪我沒有給他輔大的地址。居留証上的是輔 01/01 03:19
3F:→ bobby8810:大的地址,現在終於了解啦。感謝呢!!! 01/01 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