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le0001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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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活動] 今天的花市送養事件
時間Thu Aug 13 22:07:59 2009
單位(Reply Office) 大安分局交通組
回覆日(Reply Date) 2009/8/10 上午 09:23:09
發文字號(Issued Number) 98.08.18北市警安分交字第09832767600號
回覆內容(Content)
親愛的臺灣大學關懷生命社學生您好:
您致市長信箱電子郵件,市長非常重視,已交由本分局處理,您信中陳述事項,說
明如下: 經查建國假日花市業由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規劃接受市民申請,設有專屬
舉辦活動場地,另查 貴社當日未依交通安全規則第142條規定向本分局申請欲於道路舉
行活動,即屬違規行為,本分局員警勸導 貴社取消活動、避免占道情事,係依法行政
作為,非打壓人民社團;建議 貴社未來欲舉辦相關活動時,應提前向所屬權責主管機
關申請,於規範之處所執行,以避免影響人、車通行。 另有關建國花市流浪貓狗送養
是否能有一個固定且正當的場地,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回覆如后: 臺北市政府產業
發展局建國假日花市於96年7月1日起開放由民間動物保護團體申請辦理活動,其使用單
位資格:經內政部或本府立案之民間動物保護團體,設置地點為建國假日花市D3區停車
收費亭面向迴轉道處。若有場地辦理活動之需求,可向本所提出申請。承辦人:曾敬詠,
連絡電話:8791-3252。謝謝您主動關心交通,特致謝忱,如尚有其他寶貴意見或疑問,
懇請來電與本分局承辦人:交通組警務員呂鴻裕聯繫(電話:23258475),本分局將竭誠
為您說明。
敬祝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分 局 長 黃 福 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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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是意料中的回覆
但我們所佔用的區域完全不致影響人、車通行
希望有人可以去和那位分局承辦人談談
讓他明白我們所舉辦的活動的性質,以及所佔用的區域並不會造成任何問題等等
如果可以獲得該位分局承辦人的口頭承諾,對以後的送養活動該會有所幫助才是
畢竟愛心媽媽們可是每週六日都去呀!
我回高雄前若有空的話會著手處理這件事
若沒空且下學期不會留在台大(QQ)的話會再repo一次提醒大家找人接手
總之先讓大家知道後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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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9.121
※ 編輯: elle0001tw 來自: 140.112.240.23 (08/15 15:59)
1F:推 ots:你可以問問林醫師 他以前就一直想弄 也有辦過幾場的樣子 08/15 16:28
2F:→ elle0001tw:如果要正式申請,每次申請費都是一萬元起跳... 08/15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