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z5566 (夏洛克。福爾摩斯)
看板LoL_Picket
標題[參選] oz5566
時間Wed Jul 26 13:56:40 2017
參選條件:
《ID暱稱》oz5566 (夏洛克。福爾摩斯) 《經濟狀況》小富 ($201426)
《登入次數》663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6748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7/26/2017 10:16:07 Wed 《上次故鄉》36.229.121.170
《 五子棋 》 6 勝 6 敗 0 和 《象棋戰績》 1 勝 2 敗 0 和
原本想來參選 但??
我怎摸被水桶了 QQ
好難過 就來這邊了
參選動機:
柯南道爾曰: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
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對
雖然我在LOL版
只是個小小的鄉民><
但
我有著 熱情 幹勁 與一顆
炙熱的心>////<
所以我想當版主<3
服務大家<3
參選優勢
曾以第二高票當選西洽版主
◆投票結果:(共有 393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2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jerry7668 49 票 12.47% 6.78%
uu26793 124 票 31.55% 17.15%
oz5566 146 票 37.15% 20.19%
windwater77 17 票 4.33% 2.35%
Senkanseiki 86 票 21.88% 11.89%
tonyxfg 59 票 15.01% 8.16%
weichipedia 188 票 47.84% 26.00%
jschenlemn 32 票 8.14% 4.43%
teps3105 22 票 5.60% 3.04%
兩天後被永久水桶
187864 m
爆 2/28
pp1877 □
[公告] oz5566 永久水桶 5-6 7-6
身為一個被迫害的勇者
我一定會站在人民的那一方
人民的心聲 我聽到了
政見
站在人民的那一方!
以讓大家方便為己任!
A2【文章標題未使用官方正式名稱】本條板規為勸導向,由板主視情節處理。
文章標題若提到英雄、道具名稱,均需使用英文或台服官方正式名稱。
我認為
聽得懂就好 應該為
A2【文章標題未使用官方正式名稱】本條板規為勸導向,由板主視情節處理。
文章標題若提到英雄、道具名稱,用各地官方譯名或是通稱皆可。
舉個例子
埃爾文
翠神 OK
綠綠的 XX
大概是這樣
B3【洗板】
連續濫發文章、或推噓文內容中相似度高,以致於影響板面討論者。
a.洗推文:同日內兩次或以上無意義推噓文者
b.系列文:文章列表兩頁內,標題關鍵字形音相同或近似者
系列文方面
說真的啦 比賽一下就這摸多文章
誰會發文時翻一下前面的文阿
不小心重複就88 太狠了吧
我希望改為
b.系列文:文章列表一頁內,標題關鍵字形音相同或近似者
一頁 比較合理
大概是這樣><
大家投我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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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lC1f4n8.jpg
https://i.imgur.com/J2MkCqs.jpg
https://i.imgur.com/WSOkIul.jpg
我就為了你去欺騙吧
騙過你...以及這個世界
甚至連同我自己
安潔 Princess Princip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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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21.17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oL_Picket/M.1501048602.A.A65.html
1F:→ hkr91511208 : 《有效文章》6748 篇 (退:0) 07/26 14:41
2F:→ diefish5566 : mykey8585水桶還有幾天? 07/26 14:44
3F:推 airiguodala : 一定支持 \阿康/ 07/26 15:00
※ rainnawind:轉錄至看板 LoL 07/26 15:43
4F:推 rainnawind : done 07/26 15:43
5F:推 rainnawind : 哈囉,我來提問了 07/27 23:34
6F:推 YamCha : 不給你問 07/27 23:34
7F:→ rainnawind : 1.你曾在動漫遊戲討論板C_chat活躍,所以請問你對於 07/27 23:36
8F:→ rainnawind : 一些在LoL板玩ACG梗的文章有什麼樣的看法?例如討 07/27 23:37
9F:→ rainnawind : 論戰鬥女子學園角色姆咪能否加入英雄聯盟,這樣的 07/27 23:38
10F:→ rainnawind : 文章如果在你選上之後出現,你會予以懲處嗎? 07/27 23:38
這種oo加入lol 或是oo在lol會怎樣的文章
我認為偶爾出現無傷大雅 但若是單一人一個禮拜內玩超過2次這種梗
應該就能判定是刻意發無關看板宗旨文章
B2【無可觀性之文章】 來處理
11F:→ rainnawind : 2.針對系列文的判定,目前執行上一直予以部分例外標 07/27 23:39
12F:→ rainnawind : 準,例如選手名字一般不會當作系列文的判定點,除 07/27 23:40
13F:→ rainnawind : 此之外你還認為哪些東西應該在系列文的判定時予以 07/27 23:40
14F:→ rainnawind : 排除,或是全部不予排除,全面性的高強度執行 07/27 23:40
15F:→ rainnawind : 這些問題你可以選擇性回答,按自己喜歡的方式即可 07/27 23:41
我覺得名字 戰對名稱 聯賽名稱這些 應該要排除在外
打個比方
西門當年有多強
BEBE當年有多強
這樣就OUT
但我傾向把2頁規則改為一頁
※ 編輯: oz5566 (36.229.4.129), 07/28/2017 09:38:27
16F:推 uglyfinger : A2改"聽得懂"太主觀= = 07/28 14:42
17F:→ samhou6 : 你覺得聽得懂 有人覺得聽不懂 07/28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