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lanous (SoakingWet)
看板LoL_Picket
標題[板務] 交易、廣告文相關
時間Sun Dec 13 11:40:59 2015
是這樣的,剛好看到上面一串檢舉跟討論
本版的B4板規如下
B4【交易文、廣告文】
本板僅接受LoL相關周邊產品交易文或代買文,其餘廣告、交易內容為禁止項目。
其實假設真正依照板規內容,所有的廣告文都應該違規了,包含某實況主
定期的假FB真節目廣告文應該都算違規。
畢竟,比起傳統線上遊戲來說,競技類遊戲只要有廠商成立戰隊,就一定
有廣告效應,又或者說,成立戰隊大多的出發點就是廣告效益。
且因為隨著電競這項產業的逐漸發展,也因為電競這個產業的特質,戰隊
的周邊、活動廣告,勢必是不會少的,而如果要完全避開這些內容而不影
響看板使用者得知喜歡的隊伍活動資訊也具有相當困難度。
且每次由版務來從寬認定也不妥,久了會出亂子,所以是否該把那相對老
舊的廣告文規範更詳細一點了呢?
比如說:戰隊、選手跟"英雄聯盟"相關的周邊及活動資訊等可以張貼但"不
得附上直接交易連結"(如網拍網址、購物網址等)僅提供相關資訊
,有需要的版友請自行參閱、搜尋。
選手、戰隊、實況主等代言非本版相關的"活動、廣告"訊息不可
張貼,如:某戰隊代言射四次保險套、不會射保險套,讓你無後
顧之憂等等,或是代言餅乾飲料等,跟遊戲沒有直接相關,就算
hot6或是redbull 等也禁止。
另外,若實況主實況台中有廣告連結則不禁止"除非"該實況主並
沒有實況遊戲,而是整個只有在販賣產品,或是廣告比例遠高於
遊戲"本業"(這部分留由版主裁量認定)者,給予發文者警告,若
情況依舊則刪文,若發文者明知該實況主廣告行為仍執意發文則
依B 項板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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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amCha : 這裡的遊戲是指其他不是LOL的遊戲嗎? 12/13 12:02
2F:→ ailanous : 跟LOL相關才可以貼~ 12/13 12:22
3F:→ ailanous : 我改一下XD 12/13 12:22
※ 編輯: ailanous (111.242.170.85), 12/13/2015 12:24:06
※ 編輯: ailanous (111.242.170.85), 12/13/2015 12:25:02
4F:推 YamCha : 目前的認定標準就是這樣沒錯。 12/14 18:10
5F:→ ailanous : 那就黑底白字的寫出來吧 12/14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