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ogo (Raogo)
看板LoL_Picket
標題Re: [檢舉] #1KIg43S
時間Mon Nov 3 20:43:39 2014
※ 引述《po11po11 (NineMe)》之銘言:
: 我覺得檢舉人扯太遠去了
: 姑且以最初本文來講
: 可以看的出該文原PO戰績的確不佳
請容我說一句,那又如何?戰績不佳難道就是違規行為的擋箭牌嗎?
: 且在文中也與他人起爭執
: 我認為e板友的意旨在於
: 「你都用不熟的角色打,還打成這樣,投一投算了」
對此我再次提出反駁,不論角色熟不熟,他人不願意投降,為什麼這個人可以憑自己的
想法說說投降就放棄?
: 「以不熟角色且輸很多的情形下,這樣出來指人家中離並無較高尚」
所以版主你言下之意是,遵守召喚師條約之行為,永不放棄這件事情沒有比較高尚?
難道您也不同意,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永不輕言放棄的人沒有比較高尚?
: 我是覺得e板友是在與該原po的遊戲中行為比較
: A3 散佈錯誤資訊誤導等等
: 如果照這樣子-無限上綱
: 是否可解讀為:以不熟角色且技術輸一大截 並與 陌生人進行多排對戰 「是不對的」
為何不對? 請問召喚師條約裡面有說不行? 難道有人生來就熟練所有英雄?
難道練習角色時,永遠不會跟陌生人當隊友?
: 如果這樣也可以的話 那我也能判A3
: 同理 他以「該原PO在該場情形和中離玩家做比較」 我認為他不是指中離是對的
: 單純對該原PO在遊戲中的表現和行為做討論
: 故不判決 以上。
請問這就是你們無法再上訴的最終判決嗎?
如果如此,我會再進行上訴,錯誤的事情就是錯誤的,我不管她的理由是甚麼,他的言論
就是在散播違反召喚師條約之行為,並對於遵守者挑釁
我最後在強調一次
甚麼是高尚官方有解釋了,如果他的中離理由成立,那是不是我以後投票沒過,如果違反
召喚師條約行為,也是合理的?
如果對方用不熟的角色玩,投票不通過我就中離掛網,那就是合理的?
我之前修改過,那並非重點,因為我知道不論如何,他一定違反了禁止合理化違反召喚師
條約行為
這篇文章僅在詢問一次,這是否是最後的決定?
如果是,我將會再繼續進行任何自救
因為版主的理由,完全無法說服我,這個判決也完全無法讓我心服
沒錯,我就是要他水桶,挑釁的等理由現在已經不重要了,就是因為我認為他宣導違反
合理化違反召喚師條約行為,所以我一定會死咬不放,對我而言這就是維護遊戲風氣!!
看看他的理由?
投票系統有缺陷? 浪費時間? 是親友所以沒投票權?
難道這種言論,也值得受到袒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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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21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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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aogo (114.40.219.112), 11/03/2014 20:46:58
※ 編輯: Raogo (114.40.219.112), 11/03/2014 20:50:18
※ 編輯: Raogo (114.40.219.112), 11/03/2014 20:51:40
※ 編輯: Raogo (114.40.219.112), 11/03/2014 20:56:40
1F:噓 jason60314 : 我知道為什麼想按2 手滑吧 11/03 22:22
2F:噓 jason60314 : 正義必得伸張 支持你 ^ ^" 11/03 22:32
3F:→ rod13824 : 老實說我根本就不認為會有人因為他的這幾句話 11/03 22:42
4F:→ rod13824 : 就會覺得掛網是對的 11/03 22:42
5F:噓 tutufish : 現在檢舉版怎麼一堆怪異的文 11/03 23:36
6F:噓 wallowes : 問一下,那比賽選手投降怎麼Riot沒有懲罰?如果如你 11/04 09:22
7F:→ wallowes : 所說,Riot覺得永不放棄是最高榮譽,怎不處罰投降的 11/04 09:22
8F:→ wallowes : 比賽選手? 11/04 09:22
9F:推 s89227 : 中離的xxxqma阿姆姆使用次數:4 平均2.8/5.0/10.5 11/14 13:21
10F:→ s89227 : sten01球女使用次數:3 平均:2.7/5.7/7.7 11/14 13:22
11F:→ s89227 : 我是不覺得拿練腳什麼的可以構成論點啦 11/14 13:23
12F:→ s89227 : 而且大家分配路線都是事先講好的 11/14 13:23
13F:→ s89227 : 投票系統按同意的是xxxqma.sten跟我 不構成親友問題 11/14 13:24
14F:→ s89227 : 因為xxxqma的朋友按拒絕投降 11/14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