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1131031 (Jam)
看板LoL_Picket
標題[問題] B3板規適用範圍
時間Mon May 12 17:50:47 2014
檢舉板此篇
#1J0UkqMl
推文者說統神才是R社社長 小弟以B3檢舉 被前板主認為跟遊戲無關
但昨天有關"丁PA"一詞 被板主判決B3
所以想請問板主這B3的解釋是否有模糊地帶 有沒有必要把板規修訂清楚
或是可參考英九板主以前提出的"加上範例或判例"來明確定義何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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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TAssassin :我也覺得丁PA跟遊戲無關 05/12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