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plemonster (鄉民編號9527)
看板LoL_Picket
標題[問題] 本板第477篇 #1J3oJdkU
時間Mon Mar 3 23:24:18 2014
請問該篇檢舉之處理為何?
該篇文章檢舉至今已四天有餘,雖標上結案符號卻無任何說明。
已爬文至2月初的文章(第362篇)共115篇,皆無此情況。
可能是板務繁忙有疏漏?
另外至底文關於使用貝殼幣 "交換" (其實我自己會覺得是購買)
究竟和板規B4的內容是否牴觸? 懇請說明,謝謝。
B4【交易文】
本板接受LoL相關周邊產品交易文或代買文,但有些交易內容為禁止。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一切已儲存為虛擬電磁之紀錄與現實貨幣,或有其現實代價的物品之間的往來,
虛擬貨幣之間的往來;帳號買賣;非賣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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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61.163
1F:推 asdlkjfgh :龍王已處理 他漏掉推文而已 我幫他補一下 03/04 00:18
2F:→ asdlkjfgh :可參考主板 文章代碼(AID): #1J3wlpO5 日期為2/28 03/04 00:18
3F:→ asdlkjfgh :---- 03/04 00:19
4F:推 asdlkjfgh :B4板規據我瞭解 當初應該是避免虛擬已儲存的物品或帳 03/04 00:19
5F:→ asdlkjfgh :號等等的 因為會牽涉到比較複雜的東西 所以立板規禁 03/04 00:20
6F:→ asdlkjfgh :止 保護雙方 不過現在這個SKIN買賣 其實是實體的東 03/04 00:20
7F:→ asdlkjfgh :西(你有去現場的話就知道 它是給你一張小卡) 也就是 03/04 00:21
8F:→ asdlkjfgh :說還沒儲存 也沒有確定的物品擁有人 此時交易買賣 我 03/04 00:21
9F:→ asdlkjfgh :認為並不違反此項板規 且對板友也不會有影響 甚至是 03/04 00:22
10F:→ asdlkjfgh :提供板友方便 有利無害 03/04 00:22
11F:→ asdlkjfgh :畢竟也沒有影響到誰 官方也並沒有反對交易 註明是非 03/04 00:23
12F:→ asdlkjfgh :賣品之類的 嗯..以上是我的看法跟解釋 03/04 00:23
13F:→ applemonster:有看到處理紀錄了,感謝。 03/04 05:45